第三节 规划设计
第三节 规划设计
一、森林施业案
位于小兴安岭南坡的伊春林区各林业局,在50年代第一次森林经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森林经理施业案,作为开发建设林区、开展经营利用活动的依据。位于小兴安岭北坡的各林业局,50年代末,在进行综合性的森林经理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类似施业案和内容较为丰富的各林业局的森林经营利用方案。
二、大片林区规划方案
小兴安岭的北坡林区开发较晚,分属黑河和伊春林管局施业区。1958~1959年,省林业厅建设局,会同黑河和伊春两个林管局,在国家林业部工作组指导下,编制了《小兴安岭北坡大片林区规划》,规划了北坡各林业局的范围、经营规模、运材方向等主要工程项目,为开发该林区,进行林业企业总体设计,筹建林业局和北坡林区的统建重大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等提供了数据。
三、林业局总体设计
伊春林区开发建设初期,没有进行林业局总体设计。50年代中期,森林工业管理局为了合理开发汤旺河中、上游林区,由伊春林业设计公司,在森林经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以线路为主的林业工程的勘察设计调查,于1956年提出了我国自己编制的第一个林业局总体设计方案,即《丰林林业局总体设计方案》。随后,相继完成了红星、新青和东风等林业局的总体设计方案。1964年,伊春林业勘察设计队完成了乌伊岭林业局总体设计方案。其后,省林业设计院又编制了桃山林业局总设计方案。
四、森林经营利用规划
1966~1978年,本林区以林业局为主、专业队为骨干先后编制了朗乡、带岭、南岔、金山屯、美溪、上甘岭、新青、汤旺河等林业局的森林经营利用规划。该规划贯彻了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按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原则,调整了林业规划的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