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野生动植物管理
第六节 野生动植物管理
1962年9月,根据国务院颁布《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伊春林区加强了狩猎管理,并于1975年进行了野生动物资源普查。
1981年,市资源局成立后,配备野生动物植物专管人员。1982年4月下旬,在全市开展了第一次“爱鸟周”活动。1984年,市森林资源局内设野生动植物管理科,各县、区、局都在资源科(股)内,配备野生动植物管理人员,从此,野生动植物管理工作逐渐全面展开。
一、资源调查
1974年,伊春林区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的准备工作。同年12月,在乌伊岭林业局对调查人员进行培训和试点。1975年10月下旬开始进行调查的单位有:铁力、嘉荫县,双丰、铁力、桃山、朗乡、南岔、大丰、美溪、乌敏河、翠峦、友好、上甘岭、丰林、红星、新青、东风、乌伊岭和带岭17个林业局及丰林自然保护区,共20个单位。历时100天,共设置野生动物现场调查线742条,总长度8857.4公里,设置调查样地98个,总计面积45859公顷,占调查面积的1.1%。1977年末,完成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的内业整理计算和调查报告。
1984年,市组成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办公室,在南北2片有代表性的朗乡和红星林业局进行野生动物资源调查,设置调查线140条,总长度1.25公里,布设样地18处,面积为5.76公顷。
二、“爱鸟周”活动
1982年4月,市组织了第一次“爱鸟周”活动。1983年,开展了第二次“爱鸟周”活动,其间,全市80%以上的职工、90%以上的中小学生受到爱鸟知识教育。共举办学术报告会42场,听者达102354人次,张贴爱鸟布告3000张,宣传标语20000张,宣传画3000张,发行知识手册130册,专辑100册,放映幻灯片125套,刊出板报235期,在林中悬挂人工箱鸟巢6885个。1984年4月23~29日,开展了第三次“爱鸟周”活动,受教育群众达50万人以上。张帖标语15100张,宣传画1658张,布告1065张,放映科教片和幻灯片191场,举行学术报告会212场,参加人数62985人次,悬挂鸟巢9200个,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评选出先进个人2174人,先进单位95个。市评选先进个人71人、先进单位3个。1985年4月下旬,全市开展了第四次“爱鸟周”活动,召开职工大会138次,有59844人次参加,座谈会128次,12627人次参加,学术报告会49次,17432人次参加,放映科教片和幻灯片52场,观众99129人次,全市少先队开展宣传活动,计18900人次参加,张帖宣传标语12522张。活动结束后,评选出市级先进个人97人,先进集体9个。林管局被省政府自然保护区狩猎办公室评为“爱鸟光荣”先进单位。
三、狩猎管理
1981年2月26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的通知》,根据伊春林区野生动物资源情况和管理现状,提出8项要求。规定每年4月15日~10月末为禁猎期,并提出驼鹿、马鹿、麝、青羊、梅花鹿、东北虎、猞猁、紫貂、水獭、啄木鸟、杜鹃、鸳鸯等为禁猎动物。同时规定不准乱捕林蛙,并开展野生动物养殖驯化,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加强对野生动物产品收购管理,定期检查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情况。6月,转发了省政府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禁猎野生动物的紧急通知》。1983年4月12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管理的布告》,主要内容有7项,其中明确规定从1983年11月开始,到1985年2月末为停猎期。同时规定每年的狩猎期为当年11月1日到次年的3月末,其他时间为禁猎期。1985年狩猎管理工作由市林政局移交给森林资源局,并在当年冬季开猎前,在整顿狩猎队伍的基础上,重新签发了统一的新的狩猎证和狩猎检查证,对狩猎实行凭狩猎证、狩猎通知单及被批准的猎物品种、数量,在指定地域内进行合法的狩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