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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育苗生产

第二章 育苗生产


  1950年,带岭林务分局营造2公顷红松人工林,为建国后伊春林区营林生产之始。50年代中期,更新造林以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主,人工更新为辅。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有困难、种子落不到的林地和皆伐迹地,以人工更新造林作补充。1956~1957年,伊春森林经营局组织了大面积的人工促进天然更新造林活动。1956年,全局计划造林68245公顷,实际完成74159公顷,其中人工促进天然更新计划为26650公项,实际完成15464公顷。1957年,更新造林计划为71000公顷,其中天然更新(含人工促进天然更新)52000公顷,完成69045公顷。此时,伊春森林经营局开始在皆伐迹地,不宜搞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的地块,大规模营造人工林,年计划完成9050公顷,实际完成20183公顷,成活率为79.8%。60年代初至“文化大革命”前期,伊春林区更新造林每年都有增加,仅1960年,更新造林就达58027公顷。伊春林管局颁发了《伊春森林更新造林技术细则》、《育苗生产技术细则》、伊春林业管理局《采种办法》、《采种方法》等技术规程,要求采集林木种子、育苗生产、更新造林等都按规程进行。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营林生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1978年以后,全市营林生产每年更新造林任务均在3~4万公顷以上,有的年份达6~7万公顷。成活率和保存率除个别年份或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林业局、林场外,均达85%以上。至1985年末,全市人工更新造林面积达1012675公顷,育苗面积776.3公顷,产苗量逾10亿株,可供造林成苗2.1亿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