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检查验收 1956年起,每年更新造林结束后,林管局及各林业局、林场、经营所都进行更新造林质量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签发更新造林合格证。林业管理局及各林业局、林场、经营所都要将造林情况记人更新造林档案。
60年代,全市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实行两级管理,以林业局和林场、经营所为主检查验收,林业管理局进行抽查。70年代,实行3级联合检查验收制度。80年代开始,各林业局配备专职验收队,负责本局营林生产检查验收工作。
1966年前,一些林场、经营所实行工人植树造林中行头插签、树上挂号制度,对检查造林质量帮助很大。各场、所都组织造林检查组,每天跟班上山检查造林质量,发现不合格的,立即返工重造。各林业局组织工作组,深入场、所山场,抽查造林质量。同时,各局造林结束时组织全局各场、所逐场、所及林班、小号进行检查验收。各林业局自检结束后,林管局组织各林业局营林处(科)对全市更新造林进行全面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签发造林合格证。“文化大革命”开始,这一制度一度停止,其后又重新得到坚持。
三率 更新造林成活率、更新造林保存率和迹地更新率,为检查验收内容。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局、场、所为更新造林不合格者,不发更新造林合格证,令其补造或重造,但造林面积需登记在造林欠帐上。不合格者分80~85%、40%以下和40~80%三个档次:40%以下者列为重造地块。保存率检查与成活率检查内容相同。迹地更新率检查以新采伐迹地更新率达到95%以上为合格,均以3个档次(95%以上、90~95%和85~90%)登记记录欠帐。
检查验收方法 自1956~1980年更新造林检查验收,全都采用选择标准地方法,标准地面积占更新造林总面积的1~3%。各标准地检查结果加权平均计算出该林场、小班平均成活率、保存率和更新率。1980年后,市营林局营林工程师张兆玉首先提出和倡导在检查验收中应用数理统计学中的分层抽样办法,并推广到全市和全省。其方法,首先在更新造林调查设计造林图纸上机械刺点,当点刺到该林班或小班检查点时,到现场用罗盘仪和测绳找出图上刺的点后,再行选择标准地,一般为2×2.5米宽,100米测绳,两侧数出死苗、活苗数,计算成活率或保存率或更新率;要求计算精度不小于95%调查合格数。标准误差不得大于50%。1984年后,林管局及各林业局“三率调查”内业汇总全部采用微型电子计算机汇总。1985年,伊春“三率”微机汇总软件推广到全黑龙江省应用。(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