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营林新村第一节 营林新村建立 196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薄一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长杨尚昆等一行来伊春林区视察工作时指示“在林区试办营林村”。1964年,在东北、内蒙古林业工作会议上,林业部部长杨天放就解决东北、内蒙古林区多余劳力问题指示伊春林区建立营林新村,后林业部又下发了正式文件。伊春林管局根据林业部〔1964〕林财昭字第144号文件批复精神,经伊春特委和伊春林业管理局研究安排,制定了建立营林新村的财务计划,于1965年1月24日上报国家林业部。
1965年3月,成立了伊春特区营林新村领导班子,成员有来裕民、宫殿臣、高宇一和营林、劳动工资、农副业各处处长,下设办公室。各林业局在党委书记、局长的领导下,相继组建了营林新村领导班子,下设办公室。3月22日,伊春林管局下发了《关于下达建立营林村的规划(草案)的通知》。7月26日,伊春林管局下发了《关于建立营林村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12月11日,伊春林管局将《关于建立营林村情况的报告》上报国家林业部和东北林业总局。此时,中共伊春特委,林管局还多次召开现场参观会和领导干部会议及电话会议等,促进了建村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1966年12月未伊春林区13个林业局中,计划建村137个,实建营林新村93个,其中以经营次生林为主的有89个,以采育结合为主的有4个。入村职工2188户,入村人员7569人,其中职工2481人,家属725人。先后为营林新村配备大车106台、五铧犁25台、马99匹、牛87头,新建房舍541栋、29430平方米,维修房舍242栋、12500平方米,开荒126公顷,种地646公顷,造林1400多公顷,秋整地540多公顷,还改造了天然次生林3800多公顷。(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