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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林新村建设

第二节 营林新村建设


  营林新村林权归全民所有,经营体制是集体所有制,经营方式以村为单位,以户为生产基点,以村为主,多种经营。村对户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各户男女老少均可参加劳动。实行评工记分,按劳计酬,按产品计价;林场对营林村签定合同,村包总产、户包定产。生产计划由林场、经营所下达到营林村,双方协议,按国家价格规定收购产品。
  营林村既是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又是村政权机构。村设管理委员会,由村长、党支部书记、生产委员、财务人员、保管委员、治保和妇女委员等组成。村长和委员皆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每年改选1次,不称职的村民大会有权罢免。
  各村设有小学校、卫生所、商业代销点,负责商品和粮油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