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章 管理机构
日伪时期,设铁力、带岭、汤原营林署,在绥佳线林区和汤林线重点车站设采伐株式会社或木材公司。
1946年,合江省林务局在铁力成立林业公司(后改林务分局),合江省在带岭、南岔建立林务分局。当时,林务分局的主要任务为清点敌伪遗留的林业财产和收拣敌伪未及运出的木材。1947~1948年初,南岔林务分局内设经理、作业、总务3股,作业股主管木材生产。当时分局下设林务所,所下设作业所和作业现场。1949年6月,南岔林务分局的作业股升格为业务、运输两个科。业务科下设采伐、运搬2股主管采伐、运搬;运输科下设流送、河工2股主管水运。
1950年9月,南岔林务分局变为由东北森林工业总局直接领导的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业务、运输两科扩大为作业、水运、机运3科,下属的林务所升格为森林工业分局(简称森工分局),分局下设作业所、中楞管理所、出河场、贮木场。1951年9月1日,作业科与水运科合并,称作业科,机运科未变,科下设股。
1953年7月,作业,机运两科合并为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伊春分局的生产技术科,科下设生产调度、采运作业、机械作业3个组。分局下属的森工分局改为森工局,局下设的作业、水运股变为生产技术科,机械作业比重大的森工局增设了机械科或在生产技术科内增设机械组。
1954年7月,随着机构扩大,伊春分局复称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生产技术科升格生产技术处,成为伊春森工管理局一个木材生产业务管理部门。处下设采运(包括贮木场管理)、水运、调度、森铁、机械、保安6个科和1个先进经验办公室。根据推行作业计划和调度工作的需要,森工局内增设调度科或在生产技术科内增设调度组。各森工局内设生产科、机械科,下设伐木场、水运作业所、出河场、森铁处、汽车队、贮木场。
1958年2月,随伊春森工管理局与伊春森林经营局合并,生产技术处改称伊春林业管理局生产机械处,其保安、贮木场管理业务分别归劳动工资处、木材供销处。1961年末,调度科划出成立独立的处级调度室。生产机械处改为木材生产处,处下只设生产、机运两个科。
1967年1月,伊春军事管制后,木材生产业务由市革命委员会生产委员会林业组管理(林业组管木材生产、木材调运、营林、林产工业、生产调度、机电等业务)。1970年3月27日,林业组撤销,分别成立木材局、营林局、机电局等。木材局管木材生产、生产调度、木材调运、林产工业业务。1973年7月30日,木材局一分为四,成立伊春地区木材生产局、综合调度室、木材调运局、林产工业局。木材生产局内设生产科、机运科、机械管理科。1975~1977年,兼管过林业电话管理所。1978年,随地区变市改称市木材生产局。1983年12月末,林管局总调度室撤消并与木材生产局合并,局内撤消了机械管理科,设立伐区管理、木材运输、公路管理、生产调度、安全技术、贮木生产,秘书7个科,直至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