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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原条原木分段与常年流水作业

第四节 原条原木分段与常年流水作业


  进入70年代,森林资源日趋减少,适于夏季作业的伐区有限,且夏季机械集材浪费资源,又易造成水土流失。自1971年起,双丰、乌敏河、上甘岭林业局部分林场被迫停止夏秋生产,实行季节性作业。随着时间的推移,全林区季节性作业的范围越来越大,木材生产流程由常年原条流水作业变为以季节性原条流水作业为主,兼有部分原条、原木贮存分段作业。部分林业局为便于夏秋运材,开始在山场贮存原条或原木,坚持常年运材原木原条分段流水作业工序:
  1980年,夏秋停产的林业局达到10个。其中乌敏河、上甘岭均停产6个月。此时,山上中楞贮存原条的单位也随之增多,到7月,友好林业局存37933立方米,铁力林业局存52148立方米,红星林业局存17986立方米,乌伊岭林业局存18856立方米,桃山林业局存1422立方米,大丰林业局存680立方米。当年一、四季度生产比重达63.1%,三季度生产比重只占11.8%。
  1985年,夏秋停产的林业局有12个。其中停产1个月的1个,停产3个月的1个,停产4个月的3个,停产5个月的2个,停产半年以上的5个。其中双丰林业局2月开始停产,乌敏河、上甘岭、丰林3个林业局4月起停产。运材季节性停产的增至8个林业局。其中乌敏河林业局停产8个月。坚持常年流水作业运材的8个林业局在7、8月份只有铁力、朗乡、友好、新青、汤旺河5个林业局实行原条流水作业,双丰、桃山、南岔3个林业局实行的是原木二段运输作业,朗乡、铁力、友好3个林业局虽以原条流水作业为主,但也有部分原木二段运输。当年,友好林业局山上贮存原条达64644立方米。(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