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木材商品化管理第一节 保管 1956年前,林业企业均在山场(伐区)造材直接生产原木产品,由山场将原木集运到山中楞场归楞后,再陆续运至贮木场。
对木材保管,山中楞场一般只按树材种、材长归楞,贮木场按树材种、材长、品等分楞号归楞。对流送原木采取堆大楞遮阴湿存。即在楞场的最上层盖两层剥过皮的木材,两端遮阴。陆运到材原木要求不超过1个夏季,未调出的要求进行剥皮后干存。
1955年6月,鉴于几年来木材在保管中菌虫侵蚀变质降等,国家森林工业部在带岭召开木材保管会议。随后,伊春森工管理局召开有各森工局长参加的紧急会议,落实带岭会议精神和木材保管任务。根据《木材保管暂行作业规程》及上级领导要求,提出了木材保管的措施。为迅速开展工作,管理局抽2名副局长和3名处长,工委抽出1名部长和1名主任,率领200多名机关干部分赴各森工局协助。各森工局党政领导动员干部、工人及职工家属、公安部队等共7690人,进行木材剥皮。8月末,全局剥皮保管的等内原木共489071立方米。其中,山场149831立方米、贮木场105485立方米、山中楞场233755立方米,剥皮共耗用经费642054.73元,平均每剥1立方米原木费用为1.354元。剥皮后的木材均单独归楞堆积,并采用草袋遮阴、洒水护湿保管。贮木场楞区喷洒石灰水消毒。乌马河、双子河2贮木场对剥皮后木材归通风楞垛。五道库局的124场(伊春第二出河场)、南岔局222场(苔青)在剥皮中改进楞场管理方法,严格缴库制度,按楞设卡。为防止好材菌虫害感染,将好、坏材做百米隔离,一部分贮木场动员职工填垫楞场低洼地。
1956年木材畅销,铁路运能提高,支拨任务量大。全年生产木材2128440立方米,销售2840212立方米,贮木场上年结存929459立方米,本年结存只有217687立方米。存材量小,木材随到随装,甚至不经归楞连陆装车,大大减少木材保管量。
1956年夏,美溪贮木场(126)楞区原木发生虫害,派人去国家林业部病虫害防治所联系和探讨灭虫方法,防治所授意使用六六六粉等杀虫药物灭虫。后从镇江市某制药厂购来大量药物,稀释后将受虫害原木楞垛皆喷洒一遍,次日天降大雨,药物多被雨水冲刷流入低洼处,致使附近地表水源污染,禽畜饮之中毒而死。
1957年木材产量为2945301立方米,木材销售为2832541立方米,年末贮木场库存370255立方米。木材保管任务量大为减少,所采用的保管方法有场地消毒、清理树皮杂物、好坏材隔离堆放、楞区排水和防火等。此后,一直未再实施和采用其它方法。
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林区各贮木场木材堆积如山,极度超贮,多数贮木场都在场外卸材,木材保管工作已无法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