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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库存清点

第七节 库存清点


  清点库存,准确掌握库存木材材种和数量是木材商品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伊春林区较大规模清点库存有2次,一次是1962年,一次是1978年9月末。
  在1978年的全区“清仓查库”中,贮木场亏损较大的有3个局,桃山局亏26809立方米,金额1047428元;.铁力亏1344立方米,按2‰的自然耗损略有超过;翠峦局亏572立方米,未超过自然耗损量,其余各局有亏100~200立方米或几十立方米不等。亦有盘盈者,乌伊岭局盈1677立方米,东风局盈1673立方米,丰林局盈1241立方米,其余盈200至几十立方米不等。
  在制材厂锯材和副产品中,盘亏较大的是桃山局,锯材盘亏2323立方米,金额271148元,副产品盘盈1407立方米,金额171232元,相抵后净亏916立方米,金额99916元。其次是铁力局锯材亏781立方米,金额75890元,副产品亏612立方米,金额59468元,合计亏1393立方米,金额135358元。
  在制材原料中,盘亏较多的是伊春木材加工厂,亏损原木14775方立米,金额1122309元;其次是铁力局亏3503立方,金额224192元。
  发生盈亏原因,主要是“文化大革命”中,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遭到破坏,造成管理混乱,致使国库木材数量不准。但也有一些其它原因,如材种串换频繁,数字传递差错,检验不准等。
  1980~1985年,省林业总局和伊春林管局曾先后组织3次清点,范围只限于贮木场库存原木。
  1985年库存清点,整个林管局盘亏28581立方米,其中朗乡局亏25818立方米。其原因1983~1985年9月末,装火车用车立柱215152根,合9328立方米,只收其货款未做支出;给佳木斯市造纸厂装车用垫杠3918立方米也未做支出,两项共10246立方米。此外,多年来朗乡局,一直坚持在造材台上缴库,检验时数字偏大,经调查该场1981~1985年9月,台上缴库数大于楞区以楞为库验收数达8342立方米;次加工、新炭材部分出现空筒,归楞易压碎,楞腿材多年不更换,磨损或烂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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