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950年初,东北林务总局机运科和伊春森林工业管理局机运科合并,成立了管理局直属的拖拉机机运大队,下设4个中队,每个中队下设2个小队(集材、运材),全面承担拖拉机的管理使用和保养工作。1953年,集材拖拉机由集中管理改由森工局(场)管理。1954年,森林工业管理局生产技术处下设机械科,负责机械管理。1958年,林管局设生产机械处。1961年林管局成立机械动力处,内设管理科、检修科,其职能主要是机械设备的管理,机务人员和技术物资的管理。
  1967年,市革命委员会下设机械组,后并入林业组。1970年3月,撤销林业组,成立地区机械局,下设管理、检修、工厂、秘书等科室。1973年,地区军工生产办公室并入机械局,增设军工科,全局定编19人。1978年,南岔拖拉机厂撤销,原厂址改为伊春林业技工学校。
  1979年地区机械局改为市机械局。同年,增加了电力行业管理职能,改名为市机械电力局。年末上收4个工厂,改为全能局,在职职工75名。直属单位有双子河机床厂、乌敏河林产工业机械厂、南岔营林机械厂、南岔拖拉机厂、伊春林业技工学校。1983年,机械电力局又由全能局改为职能局,并将所属工厂下放给各林业局管理,以抓好林业企业设备管理、电力管理和工厂管理为主。内设设备管理、电力管理、工厂管理、计统、科技、秘书和政工等科室,在编38人。
  鉴于伊春从1964年起实行政企合一体制,市机电局同时也是伊春林业管理局机电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