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产品
第四节 产品
伊春市锯材产品分普通锯材和订制锯材两大类,普通锯材生产执行国家标准(TB153—79),主要品种有板材、方材两种,板材分薄板、中板、厚板3个规格,方材分大方、中方2个规格。订制锯材按用户需要结合生产条件特殊加工,材质和规格按国家林业部和省森工总局颁发的标准执行。主要品种有枕木、客车材、货车材、汽车材、跳板材、机合木、贯道木、箱子板等。
产品现场(板院车间) 至1985年,全市16家制材厂产品现场总面积551700平方米,按材种等级分设贮材区,年最大贮材量120万立方米。场区内配有龙门吊、架杆机、有轨电机车、平车、叉车等设施。
产品管理 50年代,伊春市开始建设产品现场,按产品材种、规格分区,实行以楞为库,分楞设帐,检清规格、等级、数量后分别缴库,达到帐货相符,以利外拨。实行板平单片垛积法,每片板、方材间有相等的空隙,以通风干燥、防腐。60年代,各锯材加工企业开始实行产品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商品化管理。70年代,产品车间实行岗位负责,按选、装、运、垛等工序实行经济责任制和全面质量管理。
产品检验 50年代,产品验收以材积面的节子、虫眼、腐朽面分等。60年代,按国家普通锯材标准(153—9)进行选材品等区分、产品验收等工作。80年代,按国家制定的锯材新标准(153—7),产品验收采取三检制,产品验收实行两面翻、四面选,特殊材实行六面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