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耕作制度
第二节 耕作制度
一、土壤耕作
50年代,农业服务于林业,依靠人、畜力,使用弯钩犁、板锄、牛心镐等工具。耕作是木犁扣耢结合。土壤耕层耕深一般只有15厘米左右。虽具有一定的保水、保肥能力,但底层土壤较硬,温度较低,作物种植以垄作为主,兼有部分散播(人工播种,人工收获)。粮食作物亩产60~70公斤,蔬菜平均亩产只有430公斤左右。60年代,机翻地有较大的发展,土壤耕深般可达20厘米以上。全市普遍采用了翻、耙、耢和垄平结合的耕作方式。与之也出现个别地方耕层土壤过于疏松,而在耕层以下,却形成了坚硬的犁底层,特别是坡度较大的地块,水流失严重。其时,全市多缓坡地,矛盾更为突出。70年代,农业投入增加,农业机械化又有新发展。农业技术人员提出了“深松耕法”(用深松铲和耙代替犁,加深耕层),以期打破犁底层,加深耕层和防止、减少水土流失。但仍有些地方对改变耕作制度不予重视,导致连翻地块大多,翻耙脱节。1980~1985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精耕细作,集约经营。此时,机耕费用提高,有些农民不愿花钱雇用农机,加之花花田,成条成块的多,连片的少,大型农机具不能发挥效用。小型农机具发展较快,但耕作效果尚不理想,耕层变浅,耕翻粗放。
二、轮作制度
伊春主要种植一年一熟的中、早熟作物。60年代,农业生产者即提出“麦一豆一麦”的3年轮换。但限于气候条件和耕地状况,大部分耕地没有轮换茬口。小麦、大豆连年重茬致使地力快速减退,土壤养分供给不平衡。北部耕地因气象因素影响更为严重,玉米、高粱作物收获无保证,小麦、大豆的种植面积逐年加大,合理的轮作制度因之难以实施。70年代,本市的农技工作者提出了“麦—麦—豆—杂(杂粮)”、“麦—土豆”、“豆一饲料”等一系列轮作方案,一度收到轮茬的明显效果。进入80年代,一部分农民大都只种植一些经济效益高的品种,大豆面积急剧加大。到1985年,大豆面积已由1980年的244589亩扩大到425288亩。此间,很多地块连年种植大豆,基本不换茬。蔬菜的保护地生产也是如此,黄瓜因经济效益高,多年来占大棚总生产面积的50%以上,有些大棚自建棚以来一直种植黄瓜不变。
三、施肥制度
伊春的耕地土壤大部是草甸土,自然肥力高。开发初期,普遍采用轮耕熟荒耕作,依靠土壤的自然肥力,基本不施用有机肥。1956年以后,开始注意施用农肥,先后建立起“五有三勤”(牛马有棚、猪羊有圈、鸡鸭有架、家家有厕所、户户有灰仓;勤起、勤垫、勤打扫)制度,但每年每亩施肥不过200公斤左右。进入60年代,土地的肥力逐年下降。为此,各单位农闲时节纷纷组织专业人员积造送农肥。此间,每亩年施肥量在250公斤左右,而多施于菜田,大田作物很少施肥。由于土壤施肥量少和长年耕作,使土壤肥力明显降低。对此,全市广泛开展了积造农肥活动。1973~1975年,各中小学校号召学生利用寒假期间,走出家门,积拾有机肥。其时,除增施有机肥外,还始施用化肥。初期,农民对施化肥多有偏见,为此,市农业部门和生资部门相互配合,采取广泛宣传,典型引路。1976~1977年,在伊春区东升乡,利用5亩菜地进行施用化肥示范,使化肥的使用在全市得以逐步推广。但有些地方仍然忽视对大田作物的施用,既不施化肥,也很少施用农家肥,致使农田肥力仍在迅速减低。进入80年代,使用农肥量有很大增加,亩施肥量最高是1982年,全市施农肥达950810立方米,平均亩施农肥0.8立方米。但各种作物间的施肥水平不均衡,大棚最多,高达5立方米/亩,大田施肥量很低,仍有不施的地块。此时,各地已广泛使用化肥,并用化肥做底肥。1983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分户经营。农民对积造农肥认识不同:对承包政策认识高者,不遗余力;对政策尚有疑心者只施化肥不施农肥。由于用地与养地尚没有自觉结合,一部分土地肥力继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