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畜禽生产
第三章 畜牧业
第一节 畜禽生产
开发初期,伊春有少数人饲养牛马,为了冬季林业倒套子,夏季出河,个人耕地或闲余时间运输。1949年,伊春镇仅有大牲畜583匹(头),其中牛285头、马286匹、骡12匹、生猪1890头、山绵羊30只。到1954年家畜家禽的饲养量大幅度增长,共饲养牲畜7947匹(头),其中牛2938头(包括奶牛64头)、马4969匹、骡33匹、驴7头、生猪2924头、山绵羊134只。畜牧业始有雏型,但仍以自用自食为主。
1955年,在双子河、南岔区建立2个兽医联合诊所,配备2名中兽医。除畜禽普通病治疗外,还为上山下山的马牛健康检查,以及开展生猪市场检疫工作。本年,生猪饲养突破了万头,县政府派人在黑龙江省景星县购买了牛马,在伊春市区西南6公里处的“得鹿沟口”建立1处养鹿场,由县出资从猎户手中购入6头马鹿,盖了2间简易鹿舍。1956年,在当地收购马鹿,在吉林市购进梅花鹿,共有鹿74头。后,陆续增添奶牛42头,养木克亨白鸡510只,养蜂30箱,并饲养1头野生獐子(准备人工取麝香)。本年大牲畜马、骡、驴、牛、山绵羊全部下降。其中,生猪,由1955年11237头下降到4564头,下降幅度近60%。其蜜蜂和奶牛是从欲归国的苏联侨民手中购入。由于机构的变动,1957年,鹿场移交给了八五○农场即红光劳改农场的前身(1977年秋,畜鹿场迁移到伊东沟,归属伊东良种繁育场,共饲养马鹿57头、梅花鹿31头)。
1960年,大牲畜大幅度增加,存栏头数达14033匹(头),比1954年增长近76.5%。其中,黄牛7587头,比1954年2938头增长1.58倍;奶牛1093头,比1954年64头增长16.08倍;生猪24997头,比1954年2924头增长7.55倍;山绵羊3184只,比1954年134只增长22.76倍。
60年代初,由于自然灾害,财经的困难,物资匮乏,各类畜禽生产下降。其中,突出的是猪、禽。至中期略有好转,但又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牧业生产处于停滞状态,生猪1967年末~1968年初,下降了20%。70年代,牧业上升回落、回落上升起伏幅度明显。大牲畜上下波动在10~15%之间。其中,奶牛波动在50%,猪波动在25~40%。其关键的因素是原有的政策受到破坏,刚刚恢复的政策,人们还没有较高认识,心态失衡。1983年,畜牧业生产实行了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以个体为主的生产形式。1985年,全市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本市具体发展方针和措施,即继续实行对公母猪生产补贴。市区在1984年每头公猪补贴15元、母猪在10元的基础上又适当增加生产补贴金额;允许职工停薪留职办养殖业专业户或家庭牧场;实行奖罚政策,把市委下达的牧业指标完成情况列为企业综合经济指标考查中的一项,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牧业年度计划并达到猪肉、鲜蛋自给或比重较高的单位奖给彩电1台,对完不成以猪、鸡为主牧业生产指标或畜禽存栏下降幅度比较大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取消1~3%奖励工资;对专业户和专业大户办的小五坊(豆腐坊、油坊、糖化饲料坊、酱醋坊、粉坊)前3年实行免税,以后根据经济效益高低,决定减免;规定在指定地点小开荒,种植饲料作物。由此,1985年,生猪饲养量突破了20万头,比1984年增长10.8%;蛋鸡存栏145万只,比1984年增长8.2%;肉鸡存栏达5万只,比1984年增长2倍。本年共孵出鸡雏180万只,基本满足群众养鸡的需要。年内有饲养畜禽专业户2879个。其中,养畜大户298个。在养畜大户中,养黄牛专业户59个(大户13个)、养黄牛810头,养奶牛专业户184户、养奶牛803匹(大户31个、养奶牛261头),养马专业55户、养马295匹(大户4个、养马74匹);养羊大户42户,在养羊大户中,养绵羊专业户28个,养羊2132只(大户3个、养羊202只),养奶山羊专业户14个、养羊497只,养猪专业户1392个,养猪20976头(大户171个、养猪4169头);养禽专业户1105个,养禽496112只,(大户81个,养禽11520只),在养禽户中,专业养鸡户924个,养鸡40.1万只(大户111个,养鸡7.8万只,户均养鸡700只);养兔专业户42个、养兔3920只(大户1个,养兔1710只)。此间,还出现了美溪区1个养猪屯,养猪202头;伊春区2个养猪屯,养猪200头;新青区1个养猪屯,养猪250头;乌伊岭区3个养猪屯,养猪960头;新青区4个专业养牛屯,养黄牛115头;乌伊岭区2个养黄牛屯,养牛156头;奶牛专业村6个,养牛300头;新青区1个养鸡专业屯,养鸡5050只;红星区1个养兔专业屯,养兔1300只。
1985年,出栏生猪88773头,其中自食27102头,集市交易54141头,交给国家7431头;出栏禽74.46万只,其中鸡71.4万只、鸭2.4万只、鹅0.66万只;产奶390.5万公斤;出栏780头,菜羊4834只;产鲜蛋761.5万公斤;产羊毛1.045万公斤。产黄牛犊1045头,其中人工犊2头、奶牛犊1141头(人工犊.140头);产羊糕6670只;马狗428匹仔猪40058头;育雏183.12万只,其中雏鸡175.8万只、雏鸭5.05万只,雏鹅2.25万只。全市牧业生产服务体系初具规模,有饲料加工厂(点)40个,年加工能力5390吨,生猪屠宰户21个;专业配种站11个,养种公猪11头,专业孵化户19个,乳品厂2个,年产30吨,孵化场60个有孵化器80台,全年孵化能力193万只。全年畜牧业年产值达3600万元,比1984年增长16.1%,占农业总产值的22.9%。全市自产猪肉902万公斤,比1984年增长20.3%,年人均占有量由1984年的6.25公斤提高到7.5公斤;鲜蛋人均占有量7.0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