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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草场

第五节 草场


  1983年,畜牧、区划、农业等部门53名技术人员在省畜牧局草原处及双城牧校师生指导帮助下,对伊春境内的重点草山、草坡进行调查。确定全市5610万亩总面积中有325.09万亩的草原资源。

  一、草原类型

  丘状沼泽类 有27.14万亩,占草场总面积8.35%。一组为沼泽土根茎沙草组,主要植物:苔草、甜茅、小叶樟、大叶樟、广布野豌豆、地榆等。
  草本沼泽类 有7.2万亩,占草场总面积2.2%。二组为沼泽土根茎沙草组,主要植物有甜茅、小叶樟、苔樟。这2种类型主要分布在嘉荫县沿江周围,为低湿地,常年或季节性积水,可作为打草场或季节性放牧场。
  沼泽草甸类 有290.7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89.44%,分为五个组。其中,沼泽草甸土根茎沙草组有174.4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53.66%;主要植物有大叶樟、小叶樟、苔草、甜茅,分布在丘凌漫岗,可作为打草场或放牧场。沼泽草甸土根茎沙草组有29万亩,占草场总面积8.92%;生长植物有苔草、大叶樟、小叶樟及杂草类,主要分布在山间漫岗处,可作为打草场及放牧场。草甸土根茎沙草组有14.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4.46%;主要植物小叶樟、苔草、前叶蓼。沼泽土根茎沙草组43.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13.38%;主要植物小叶樟、杂草类。沼泽土根茎沙草组29.3万亩,占草场总面积9.02%。

  二、全市天然草场等级面积

  一等草场面积为26.54万亩,占草场总面积8.16%。其中,二级11.85万亩、三级14.69万亩,生长植物以优良牧草小叶樟、甜茅、豆科牧草为主。二等草场面积为246.77万亩,占草场总面积75.91%。其中,一级16.5万亩、二级146.65万亩、三级67.67万亩、四级15.95万亩,植被以大叶樟、小叶樟、苔草及一部分豆科牧草为主。三等草场面积为41.98万亩,占草场总面积12.91%。其中,二级5.32万亩、三级25.55万亩、四级15.51万亩、五级0.6万亩,以沙草科苔草为主。四等五级9.8万亩,占草场总面积3.01%,植物以苔草及杂草类为主。

  三、草场生产力及载畜量

  全市天然草场产可用牧草13.65万公斤,载畜量为80万个羊单位。1985年,全市有放牧场3万亩,占可利用草场总面积0.92%,主要分布在沼泽草甸类草场上,集中在居民点附近,植物以禾本科、沙草科为主。其利用形式是不分季节、不分畜种的原始方式。即从每年5月草返青开始放牧,到来年草场返青,周而复始。全市有打草场4.78万亩,占草场可利用面积1.4%,植被主要有小叶樟、大叶樟、狭叶甜茅、苔草占80%,豆科牧草占15%,每年可收割牧草5万吨,每年只利用1次。这类打草场应加强保护利用。
  全市有兼用草场169.64万亩,占草原面积52.18%,主要分布在沼泽草甸上,植被以根茎型禾草科及沙草科为主,兼用草场大部都在城镇居民点周围,与农田林地相间。全市有未被利用草场147.67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45.42%,主要分布在远离城镇及居民点的山间空地,植被主要是根茎型禾本科大、小叶樟、甜茅及沙草科的苔草等。其大部分为原始状态,但也有一部分被人破坏,很大一部分草原被毁草开荒或水湿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