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航运
第二节 地方航运
地方航运主要始于嘉荫。1968年,黑河地区将瑷辉县船队的船只、人员、设备大部分调入嘉荫县乌云煤矿,称红旗船队。固定资产(机动船2艘、拖轮2艘)15688元,随船干部1人、工人6名。1971年,将红旗船队交归嘉荫县工交科。船队自负盈亏,单独核算。1973年,船队有机动船4艘,木驳船1艘、载重40吨,船队归嘉荫县交通局领导。1974年,将船队冬季到黑河卧港检修之习,改为在嘉荫就地卧港检修。并1975年3月,将“红旗船队”改为“嘉荫县航运公司”。此后,木驳船于1979年被淘汰,新添1艘钢驳船,并对原有船只统一编号。嘉荫县地方船运,1979年前经营不善,货源不足,运价高于国航,连年亏损。1979年,经过整顿扭亏为盈。1981年,因发生翻船事故造成亏损。1983年,又转亏为盈。1984年,因遭受水灾又造成亏损。1985年,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没有扭转水灾后的亏损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