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机构
第一节 财务机构
1949年1月前,林业企业隶属合江省南岔林务分局,林业财务机构为经理科。1951年,原经理科分解为材料科、木材科、财务科,财务科下设会计股、财务股。1953年7月,伊春8个森工局的财务由中央林业部财务司直接领导。1954年7月,森林工业管理局设财务处。1958年,财务处与计划处合并,改为计财处。1962年,计划财务分开,复设财务处,内有企业财务科、企业会计科、基建营林财务科。1964年9月,林管局财务处与市财政局合并为特区财政局。
实行政企合一后到1985年,市财政局设有林企财务科、林企会计科、基建事业财务科、集体企业财务科、商业企业财务科,负责林业企业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