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核算
第二节 会计核算
1949~1952年,林务局与林务所之间,实行财务往来制度,各林务所实行凭证报帐制度,产品成本由林务局统一核算。1953年,地方金融机构基本健全,各森工局开始在银行建立帐户,独立开展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实行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会计业务按借、贷、余三栏式的会计核算形式进行。1954年,由苏联引进“凭单日记帐”核算形式,并全面推广。1955~1956年,是林区使用凭单日记帐的全盛时期。此时,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是组织车间、班组经济核算和各种节约核算,搜集各项核算资料,直接监督各项生产费用的支出。
1968年后,改借、贷记帐法为收、付记帐法,延用到1979年。1980年,又改为增减记帐法。1982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实行借、贷记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