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篇 教育
第一章 教育行政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2年成立伊春县时,设文教科管理教育事业。1957年伊春建市,改为市文教局。1960年1月设市教育局。
1962年8月,撤销教育局、文化局和体育委员会,成立文教局。实行文化、教育和体育“三合一”的管理体制。文教局设副局长4人,设秘书、人事、普教、业余教育、文化和体育6个科,工作人员34人。
1964年6月,市文教局与林管局文教处合并为特区文教局,在原文教局6个科室的基础上增设政工科和剧工室,共有工作人员40人。
1967年5月,伊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设文教组,有组长1人,副组长1人和工作人员3人。
1969年5月,撤销市革命委员会文教组,成立文教革命委员会。设教育、文化、体育和生活4个组。
1970年4月,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文教领导小组,设教育、文化、政工和总务4个组。
1973年1月,成立地区教育局。设教育、政工、秘书3个组和1个教研室,工作人员37人。
1979年12月,恢复伊春市教育局。
1981年12月,成立伊春市工农教育委员会。原教育局划分为教育局和工农教育办公室。教育局设普教、人事、秘书3个科和1个教研室。工农教育办公室设职工教育、高教、农市民教育、秘书4个科和1个教研室。1983年12月,市教育局和市工农教育办公室合署办公,工作人员38人。1984年3月,机构改革,教育局设秘书、人事、计财、初教、中教、职教、体育卫生、职工教育、农市民教育、高教、招生办公室、教研室和校办企业公司,工作人员5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