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学教育 一、教育
1952年春,森林工业管理局在其所属的职工子弟小学设1个初中班。秋季,招初中一年新生3个班,将4个班从子弟小学分出单设,名为伊春森林初级中学。
1954年,贯彻全国中学教育方针“根据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在整顿巩固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提高中学的质量,特别要办好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工农速成中学,并根据需要和可能,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发展”。1955年,贯彻教育部颁发的《中学学生守则》,培养学生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提高学生政治觉悟,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956年8月,伊春县政府决定从伊春中学分出初中1年级4个班、200名学生和24名教职工,成立南岔镇初级中学。带岭林业实验局在子弟小学附设2个初中班。
1957年,中央肯定了“在完小内附设初中班,是中等教育的一种新形式”。友好、双子河、大丰、新青、翠峦、乌马河等地在子弟小学都开办了初中班,带岭实验局的初中班从子弟小学分出,建立中学。其时,全市有独立中学3所,在校学生2418人,教职员工151人。
1958~1965年,教育战线走过了一段前进中出现失误,经过整顿继续前进的历程。
1958年,伊春、南岔、丰林、美溪、红星等区(局)在小学附设初中班。1960年,伊春市一中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重点中学。
1961年,市教育局下发《中学班主任工作条例》,对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同年,全市高中毕业生升学健康检查,不合格率为3.1%。1962年,教育部颁布《中学生守则》。各中学向学生进行思想品质和文明生活习惯的教育。同年,全市初中毕业生达到1256名,有250人升入高中,教学质量明显提高。1963年,各中学组织学雷锋小组,开展舍已为人,助人为乐做好事活动。同年,全市试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各中学以教学为主纠正过多劳动,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市政府和林管局规定中学安排“造林假”,高、初中1、2年级学生每年参加造林劳动5~7天。1965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对“北京师范学院一个班学生生活过度紧张,健康状况下降”材料的指示精神,各中学减轻学生负担,加强体育卫生工作。同年,各中学普遍开展了“兴无灭资”(兴无产阶级思想、灭资产阶级思想)的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在毕业生中进行“一颗红心、两种准备”,任凭祖国挑选的教育。强调在办好全日制学校的同时,试行半工半读、半农半读教育制度。上甘岭、双子河、红星、南岔、伊春、美溪、西林等区试办了半工半读或半农半读中学(班)。上甘岭半工半读中学由国家投资9万元,设中专部与初中部,中专部学制4年,开设营林专业,教育局在全地区招生,统一分配。当年招生2个班,110名学生。此时,全市有中学25所(完全中学3所),在校生1.53万人(高中生989人),教职员1151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中学“停课闹革命”,组织“红卫兵”进行“大串连”,学校正常工作瘫痪,校舍备品严重破坏。自本年起,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初中在校生员骤增。所有办学单位都大办“带帽中学班”或建立独立中学。中学教育发展过快,教育质量无法保证。1967年,各中学成立革命委员会。1968年,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各中学管理学校。初、高中毕业生走“五·七”道路、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同年,市直属的市一中、市二中分别移交伊春区和南岔区主办。1970年,铁力县、嘉荫县和双丰、铁力、桃山、朗乡林业局及铁力木材干馏厂所属中学划归伊春地区管理,共划归中学34所,在校学生15693人,教职员工1138人。
至1976年,全市共有中学415所,在校生11.17万人,教职员工8225人。1977年,各中学组织师生批判“四人帮”炮制“两个估计”的罪行,清除“读书无用论”等流毒,有针对性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1978年,全市各中学贯彻教育部重新修订颁发的《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建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学校工作秩序。1979年9月起,各中学贯彻执行教育部重新制定、颁发的《中学生守则》,向学生进行遵守“守则”教育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植树造林、绿化校园,进行护林防火宣传等活动。翌年,省教育厅确定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为黑龙江省首批重点中学。市教育局确定友好第三中学、铁力县第一中学、嘉荫县第一中学为伊春市重点中学。省政府批准,市一中地理教师丁士行为中学特级教师。1981年,各中学开展“五讲四美”活动。伊春市教育局通报表彰铁力县一中高二学生王永生拾款万元交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市中小学生向王永生学习,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
同年,各中学开设《林业知识》课。
1983年,伊春市第一中学、上甘岭第二中学、铁力县第五中学被评为省“五讲四美”为人师表先进集体,杨凤英等19名中学教师被评为省“五讲四美”为人师表优秀教师。同年,制定《伊春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规划》。至1985年,全市已有21所中小学被列为省、市体育重点校。
同年,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伊春市委员会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与各学校建立了联系制度。全市实行了初中教学质量目标管理,共有中学166所。其中,完全中学和独立高中50所,初中116所,中学在校生10.44万人。其中,高中生1.97万人,初中生8.47万人;中学教职员工9617人。其中,教师6469人(高中教师1330人,初中教师5139人)。
二、中学记略
(一)伊春市第一中学
伊春市第一中学是林区最早的一所中学。
1952年春,森管局在其所属的职工子弟小学附设1个初中班。同年秋,招收初一新生3个班,加原有1个班,共4个初中班。200多名学生,10余名教职工,成立一所独立中学,定名为“伊春森林中学”。1953年,改为“伊春县中学”。1956年始招高中班。1958年,改为“伊春市第一中学”。1960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重点中学(文化大革命终止)。1962年,一中已成为有初、高中24个教学班,学生1200多人,教职工100多人的完全中学。“文化大革命”前,市一中在全市中学教育中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1980年,再次被确定为省首批重点中学。1980~1985年,先后被评选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市甲级文明单位”,“省、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985年,校舍面积为9436平方米,教职工141人。其中教师90人,其他人员8人,行政干部24人,工人19人。从建校至1985年共为国家培养初高中毕业生1.27万多人,其中,高中毕业生4300多人,初中毕业生8300多人。
(二)伊春市第二中学
1956年春,县政府决定在南岔镇建立1所中学。8月,暂借南岔镇养老院作临时校舍。12月,新校舍落成。校名为“伊春县第二中学”。1958年学校始设高中班,年招收两个班,90名学生。
1965年,高考升学率达70%,高考升学率最高达91.5%。曾多次被评为市、省森工总局和省教育战线的先进单位。1982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首批重点中学。
学校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8407平方米,实验室面积600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033平方米,食堂面积463平方米。
1985年,有教师80名。其中,大专毕业生占教师总数的85%,25年以上教龄的教师占14%以上。建校以来,共培养出初、高中毕业生近万名,有950多人考上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