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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少数民族教育

第五章 其他教育

第一节 少数民族教育



  一、朝鲜族教育

  1934年,铁力县公司屯朝鲜族小学成立。
  1946年,带岭成立朝鲜族完全小学1所,设2个复式班,初小4个学年;高小2个学年各设1个班。全校共有学生70名,赵德律、崔权一等4人任教。
  至1951年,先后有南岔区浩良河镇北阳村朝鲜族小学、南岔区梧桐村朝鲜族小学、南岔区太平村朝鲜族小学成立。同年,铁力县已建有朝鲜族小学11所,其中,完全小学2所,共有教学班19个,学生732人,教师24人。
  1954年,南岔区柳树朝鲜小学成立,有学生20人,设1个复式班。同年,南岔区太平村朝鲜族小学因学额减少并入柳树朝鲜族小学。翌年,因学额大减而停办,学生到梧桐朝鲜族小学就读。1957年秋,梧桐朝鲜族小学随朝鲜族居民迁移而并入晨明朝鲜族小学。
  1959年秋,伊新区(伊春区)丰林小学始设朝鲜族学生班。为1~4年级复式班,有学生8名。后朝鲜族学生班增至2个,学生增至18名。同年,铁力县成立朝鲜族中学。翌年,翠峦区朝鲜族生产队成立朝鲜族小学,招生40名,设4个学年,编成2个复式班。
  至60年代中期,由于生源等方面的因素,伊春市(除铁力县)各朝鲜族小学相继撤并,仅有浩良河镇北阳小学1所。
  1965年,浩良河镇北阳朝鲜族小学有学生120名,教师11人。至1974年,北阳朝鲜族小学学制改为6年,设教学班9个。汉族班6个,朝鲜族班3个,学生171人。汉族学生154人,朝鲜族学生17人,有教师14名,汉族10名,朝鲜族4名。随着朝鲜族学生的减少,从本年起,朝鲜族班实行隔年招生。
  1984年,市区部分朝鲜族老人为不使本民族语言、文字及传统文化艺术散失,提出建立朝鲜族青少年文化教育辅导站的要求,翌年3月,市朝鲜族青少年业余文化教育辅导站成立。自此,居住在市区的500余名青少年又有了系统地学习本民族文化的机会。
  截至1985年,伊春市共有朝鲜族学校10所,其中,小学9所,中学1所。除浩良河镇北阳朝鲜族小学外,均分布在铁力县。铁力县的8所朝鲜族小学共有教学班43个,学生636名。铁力县朝鲜族中学有教学班9个,学生314名。

  二、鄂伦春族教育

  鄂伦春族有本民族语言,但无文字。50年代初,嘉荫县境内的鄂伦春族定居后,开始有受教育的机会。
  1952年,在乌拉嘎北沟的佛山县(嘉荫县)完小始有6名鄂伦春族儿童入学。1954年,鄂伦春族学生增至14名。
  同年,佛山县完小迁至县城朝阳镇,教师王发先带领鄂伦春族学生回到乌拉嘎胜利村成立骄林小学。1955年,有9名学生升入县高小学习,其余学生因不能继续求学,小学停办。
  1958年,鄂伦春族高小毕业生升入完小初中班。
  1961年,在乌拉嘎居住的4名鄂伦春族儿童就近到乌拉嘎金矿局成立的团结小学就学。以后,又有5人入学。
  1962年,有3名鄂伦春族初中毕业生被选送至齐齐哈尔市民族学校和医士学校学习。毕业后回到本地参加工作。
  此间,国家对学生实行供给制,学生的食宿费用为公费。每年冬夏换季,国家还发给鄂伦春族学生棉单2套衣服。
  1963年,乌拉嘎金矿局团结小学开设初中班。1965~1968年,高小毕业的鄂伦春族学生全都升入初中学习。初中毕业后,鄂伦春族学生有的升入高中,有的被选送齐齐哈尔、佳木斯专科学校学习。
  1969年9月,嘉荫县鄂伦春族小学成立。当年,招收学生40名。其中,鄂伦春族学生13名。
  1972年,乌拉嘎公社接管学校,借生产队马号作教室,共有3个学年。设1个复式班。后因学生增多,秋季将1个复式班划分为2个复式班,并发展成4个学年。同年,公社投资5000元买下生产队的办公室作教室。就读的鄂伦春族学生免收学杂费、书费。
  1974年,学校设4个学年、3个班级,有18名鄂伦春族学生。
  1976年,胜利生产队搬迁到团结沟西北3.5公里处建村,学校同迁。同年,县政府拨款2万元,盖150平方米砖结构房屋一栋,学校占用3/4。设2个教室,1个办公室。卫生所占用1/4。
  1977年,因鄂伦春族学额渐少,实行隔年招生。
  1985年,胜利小学有教学班4个,学生35人。其中,鄂伦春族学生17人。另外在金矿局小学6年级有鄂伦春族学生3人,初中有鄂伦春族学生5人。在县一中高中学习的有2人,在外地专科学习的2人。
  教育经费由嘉荫县政府教育科和省、市、县民委拨给。
  1975年始,鄂伦春族学生学习费用实行助学金制度。其发放标准小学生每学期20元,中学生每月按7元、10元、15元三等评定发给。1976年,改为小学生每年10元,中学生每学期20元。1978年,改为小学生每年20元,中学生每年40元。1981年,改为小学生每月5元,中学生每月14元,寒署假停发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