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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队伍

第一节 机构队伍


  林区开发初期,文化工作由各级林业工会管理,并组织举办各类活动。1952年,建县后始设文教科,由1人主抓文化工作。1956年,增设文化科管理全县文化工作。1958年,建市后,在原文化、教育2个科的基础上成立文教局,定员15人。1960年1月,增设文化局,定员15人。局内设文化科、艺术科、剧目工作室、秘书科。1962年8月,文化局、教育局和体委合并为文教局。1964年9月,文教局和林管局文教处合并,更名特区文教局。1967年9月,成立文教革命领导小组,隶属市革命委员会政治委员会领导。1972年,恢复文教局。1973年3月,分设文化局,定员18人,局设文化科、艺术科、政工科、保卫科、秘书科。1980年,增编到30人。1981年11月,市委批准成立中共伊春市文化局委员会,负责管理文化局直属各单位的党务工作。至1985年底,机构编制未变。
  市辖铁力县,1952年始,设文化管理机构。嘉荫县,1956年始,设文化管理机构。市辖各区多数为党委宣传部门和工会分管文化工作,仅伊春区、南岔区等在“文化大革命”前建有文化管理机构,1978年后,各区相继建立文化管理机构。逐步形成市、县(区)二级文化管理网络。
  专业艺术团体 50年代,本区有林业文工团、说唱团、评剧团、京剧团4个专业艺术团体,专业人员为481人。1960~1961年间,增建戏剧团、豫剧团。各团专业人员增加到515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专业团体相继解散,人员插厂插队劳动锻炼。70年代,林业文工团、京剧团、评剧团相继恢复。至1978年,三团有专业人员386人。1984年,三团定编420人。
  图书馆 到1985年底,本市有公共图书馆6所,管理人员58人;工会系统图书馆18所,管理人员45人;其它各类型图书馆22所,管理人员67人。基层图书室279所,管理人员均属兼职。
  图书发行 1951年,建立了林区第一图书门市部,有5人。1958年,门市部增到6个,人员为31人。1979年,除林企书店外,人员增至86人。至1985年底,专业网点增至29处,人员发展到280人。
  电影发行放映 1950年,第一个电影放映队,有放映人员2人;1953年,林区有15个放映队,放映人员48人;1966年,64个放映队有放映人员105人。1982年,全市403个放映单位有放映人员640人。至1985年底,放映单位降到178个,放映人员为236人。
  群众业余文艺 1954年,县文化馆建立时,有3名工作人员,至1985年底,专业人员发展到250人。自1953~1985年,全市举办各类辅导班先后培训群众业余文艺人员12270人次,培养业余文学作者120人,业余音乐作者40人,业余舞蹈创作人员10余人,业余美术摄影人员100多人,其它业余人员4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