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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群众文化艺术

第四节 群众文化艺术


  1954年秋,县文化馆建立。1956年后,南岔、带岭等地相继建立文化馆。随着林区开发建设规模的逐步扩大,群众文化活动也日趋类型多样,层次分明,并形成网络。
  至1985年底,全市有市群众艺术馆1个,县、区文化馆17个,林业企业文化馆2个。馆舍面积达7000多平方米,专业人员250余人,林场、经营所文化室163个。文化专业户22个,农村国办文化站9个,民办3个。1953~1985年全市共举办各类辅导班培训群众文化专业(业余)人员12270人次。从1956年举办第一次文艺汇演起至1985年,先后举行各类文艺汇演30余次,组建业余演出队110多个;先后培养业余文学作者120余人,业余音乐作者40余人,业余舞蹈创作人员10余人,业余美术、摄影骨干100余人;还培养其它业余作者400余人。

  一、伊春市群众艺术馆

  1954年秋,县文化馆建立。1958年,更名市群众艺术馆。1964年,更名特区文化馆。1967年,更名伊春市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0年,更名地区毛泽东思想文化宣传站。1973年,成立地区群众艺术馆。1980年,随着市建制的恢复,更名为伊春市群众艺术馆。
  1953年,筹建文化馆时有3名工作人员。1954年,正式建馆后,有9名工作人员,设有文艺辅导组、宣传组、图书组、总务组。1958年,编制为12人,增设美术摄影组。1963年,编制增到14人。1965年,文化馆、图书馆、电影管理站、国防体育俱乐部合并成立联合支部。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国防体育俱乐部分出。1969年,人员增到34人(含伊东电影小分队4人)。1970年,市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决定,宣传站下放伊春区。而后,从图书馆、工人文化宫和专业文艺团体中抽出的部分骨干建立了地区毛泽东思想文化宣传站,总人数64人,设有场务组、后勤组、美术摄影组、创作组、宣传组、文艺辅导组、党支部。1973年,宣传站解体重新成立地区群众艺术馆,设有文艺辅导组、美术摄影组、创作(评论)辅导组、后勤组、党支部,定编为20人。1975年,编制21人。1976年,定编24人。1954~1985年,先后开展文艺辅导活动980次,被辅导的总人数为7603人次;办业余文艺培训班98期,培训业余文艺骨干3333人;组织各种演出(包括慰问、庆祝会议性演出)共183场,观众9.05万人次,街头和室内幻灯放映258场,观众达7.05万人次。同时,分别在伊春区东升公社、扶林生产队、靠山屯生产队(现在的卫校处)建立3处农业幻灯放映点和市印刷厂放映点;办教歌员训练班41期,培训人数4150人次。举办故事会41场,听众5250人次。新年春节,组织秧歌255次,达3300人次;组织参与中、小学业余文艺汇演5人,市汇演31次。队参加省汇演16次;举办阵地画廊254期,展出美术与摄影作品5340件;美术、摄影辅导296次,辅导2900人次;举办各种展览(包括美术、摄影、书法)35期,展出作品5980幅。其中有200余件美术、摄影、书法作品在省和国家的展览中获奖。“文化大革命”期间,组织街头宣传27场,观众达2.05万人次。搞“红色海洋”1次,建筑水泥语录牌2处(大旅社和火车站),在市区内主要街道两侧竖木制语录牌150块。办美术、摄影创作学习班26期,培训业余美术爱好者739人次;召开美术创作人员“草图观摩会”14次,有142人参加;印刷《小兴安岭画册》和《计划生育画刊》各1期,共印5700册,向省推荐美术、摄影作品220件。开展文学创作辅导172次,辅导325人次;办创作训练班11期,培训281人;出各种刊物69期,印刷52650册;举办报告会和诗歌比赛会26次,有4910人参加;在新年春节期间,举办灯谜活动4次,谜条有2000余种,观众超过5000人;召开经验交流会和作品讨论会6次,参加人数为105人;向省推荐文学作品24篇,分别在《北方文学》和《黑龙江艺术》刊出。

  二、基层文化馆

  (一)铁力县文化馆

  1949年县文化馆建立。1952年,馆舍面积为80平方米。1958年,面积约150平方米。1963年,馆舍面积增到300平方米。1973~1978年,经费是4.6万元。1979~1982年,经费是4.8万元。1983~1985年,经费是5~5.1万元。
  建馆初,编制3人。1952年,编制增到6人,设文艺辅导、美术摄影、图书、广播、总务5个组。1963年,扩编到9人。1979年,广播组撤销后,增设科普组和创作组。1979年后,编制为14人。
  1957年,经县劳动局批准抽调35人成立文化馆实验剧团。演出了《茶瓶记》、《小放牛》等剧目。1959年,剧团解散。是年,庆安、铁力两县合并,又成立了铁力镇人民歌午团由50人组成,该团活动到1961年解散。1964年,以文化馆为基础,成立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队,该队从学校、机关、企业等部门抽调40余人,既演出又搞图片展览,1966年解散。1969年,组建铁力县文艺小分队,成员30人,该队活动2年后解散。1973年,组织铁力县知青小分队,演出一些文艺节目,不久解散。
  1953~1956年,文化馆组织业余文艺演出4次,由高贵贤等人创作表演的节目《农家乐》、《钓鱼》分别在1953、1954年的全省业余文艺汇演中获优秀节目奖和个人表演奖。1967~1985年,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余文艺汇演22次。
  1972~1985年,举办美术、摄影、书法展览13次。1979~1985年,搞儿童画展6次,展出作品700余幅。1982~1985年,举办灯展3次,每次展出彩灯近百盏。1979~1985年,创作评论组还创办群众文艺刊物《铁力文艺》、《浪花》2期,印刷6500余册。

  (二)嘉荫县文化馆

  1954年县文化站建立。只有1名工作人员。1956年,更名县文化馆,编制3人,图书、美术、辅导各1人。1963年,增至5人。1967年,更名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3年,恢复县文化馆。1976年,编制增至12人,设文艺辅导组、美术摄影组、图书组。1979年,增至16人,增设创作组。1985年,增至18人。
  建馆初文化馆只有1间旧房舍。1963年,馆舍面积184平方米。1976年,又建面积300平方米砖瓦结构的新馆舍。经费由县政府财政部门列支。1973年,经费独立。1973~1975年,年经费为1.8万元。1976~1978年,为2.5万元。1979~1982年,为3.5万元。1983~1985年,为3.7万元。
  1976年,设立文艺辅导组先后组织文艺工作队4个,为乡、镇演出74场。搞歌咏比赛2次。办少年文艺班1期,文艺培训班1期,共60人参加学习。组织参加本市的各类汇演7次。

  (三)友好区文化馆

  1973年建馆,编制3人。1978年,增至5人(实有12人),设有文艺辅导组、美术摄影组、文艺评论组、图书管理组、美术服务部。1984年,增至19人。建馆初,馆舍仅有平房20余平方米。1979年,面积增至240平方米。1984年,友好区少年宫划归文化馆,面积增到840平方米。
  该馆先后组队参加市举办的各类汇演11次。
  先后举办美术摄影培训班4期,69人参加学习;办黑板报学习班2期,有60人参加学习;办专项摄影学习班2期,培训60人;举办美术、摄影展览13次,展出美术、摄影作品510件。

  (四)伊春区文化馆

  1970年3月,市文化馆原班人马下放到伊春区组建区文化馆,馆址仍在市文化馆处,面积约250平方米。内设文艺辅导、美术摄影、图书和后勤4个组,时有34人。1971年,为33人,1972年,为35人(包括电影放映小队3人)。1973年,由于落实政策,原文工团的一部分人回团,实有人数26人。1976~1977年,从学校调进6名教员,人数增到32人。1978~1979年,实有人数是20人。1980~1985年,实有人数22个人。
  1970年8月,文化馆演出队随市革命委员慰问团赴珍宝岛慰问演出1个月,先后在东方红209高地,虎林等演出15场。后举办大寨秧歌训练班1期,7天时间培训学员30人次;办业余艺校1期,招生75人,学期为1年,下基层辅导3次,深入中学辅导6次,街头和室内放映幻灯20场,观众达1万人次。办吉它学习班1期,60天;交谊舞学习班1期,7天。办小提琴学习班1期,60天。受训学生85人;组织文艺宣传队下基层演出2次。1970~1985年,办大型展览3期,放映电影750场;举办交谊舞会20场。

  三、业余文艺活动

  (一)戏剧

  伊春业余戏剧创作与演出活动始于50年代,60~70年代比较活跃。自发组织业余剧团的有新青、翠峦、友好、带岭、朗乡等。业余戏剧创作骨干有新青区的郑毅,翠峦区的王久成、刘克金,友好区的李克金、石生华,伊春区的黎力、龙占华、纪坤,美溪的陈剑锋等。友好区业余剧团多次到绥化慰问支援林区的套户。1959年3月,代表友好区赴山东省济南市、齐河、博平、梁山、金乡、邹县等地慰问了支边青年。

  (二)舞蹈

  1965年前,林区在业余文艺活动中,很少有舞蹈这种表演形式。1966年,从伊春林业文工团舞蹈队转到电业局工作的林均亭创编了舞蹈《林海外线工》,在全市业余文艺汇演中引起轰动。这个节目在汇演中获奖后,被选拔参加全省业余文艺汇演又获创作与表演奖,而后代表省参加全国职工业余文艺汇演再夺创作与表演奖。1967年,第一期《人民画报》、《民族画报》都刊登了这个舞蹈的剧照。在舞蹈创作方面,比较有影响的有西林钢铁厂的王长德和友好区的王春堂等,以王春堂的成就最为突出。
  1969~1979年,王长德相继有《村头批判会》、《扬眉剑出鞘》等10多个舞蹈,在市级汇演中获奖。王春堂擅于民族民间舞蹈创作,1979~1985年间,先后有《界碑》、《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假日》、《小琴与二黑》、《绿》等20多个舞蹈,在市、省各类业余文艺汇演中获奖。

  (三)音乐

  林区的业余音乐创作始于50年代初,赵希孟就是早期业余音乐爱好者之一,早在1956年,就把林区劳动号子搬上了舞台,并光荣参加全国第一届音乐周,在首都舞台上演唱了《林区号子联唱四首》。1981年,他的著作《谈东北林区劳动号子音乐》由人民音乐出版社编入民间音乐研究丛书出版发行。多年坚持业余音乐创作,经常在省、市级报刊上发表作品的有,赵仲阳、郭勤、蔡野、孙德元、何守礼、张喜讯等。赵仲阳创作的板胡独奏曲《送公粮的路上》先后在市、省、中央电台播放,《黑龙江歌声》还采用过他的《一年更比一年好》、《党的政策暖人间》、《春风吹过绿色的海》、《白云落脚的地方》等作品。

  (四)美术

  1964年,一批美术学院的毕业生分配到本地工作,使伊春的业余美术创作跨进一个新时期。1980年后,参加在省、国家级展览有版画《黄金季节》、《林海深处》、《开拓者的喜悦》、《林海》、《银海颂》等20多幅作品并获奖。其中《林海深处》、《银海颂》被国家收藏,先后在塞内加尔、喀麦隆、扎伊尔等国展出,还有数幅小版画藏书票参加香港、中日联展中展出并获奖。
  多年来坚持业余美术创作的有,李怀信、崔正植、杨艺、高申、张万杰、郎若愚、贺玉龙等。

  (五)书法

  1978年,本市第一个被中国书法家协会黑龙江分会吸收为会员的是伊春区文化馆的耿振友。他在伊春区文化馆举办了多期书法培训班,学书法的人逐渐增多,水平也逐步提高。1983年后,他的作品相继参加省、国家书展,在异国的书展中也出现了伊春作者的作品。
  在书法上取得较大的成就的有,耿振友、刘振英、周忠德、宋宏昆、韩喜堂、吴德民、徐仲平等。(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