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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管理制度

第四章 医政

第一节 医疗管理制度



  一、医院工作制度

  建国后,医院工作制度几经变革。“文化大革命”期间,医院工作规章制度被打乱,建立了班、排、连的民兵建制。1978年7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院(站、所)长、科主任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门诊医疗制度、抢救重患制度、住院医疗制度、药局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出入库药品保管制度。

  二、劳动保护医疗制度

  国营企业职工,享有免费医疗,其家属(直系亲属)享有50%的医疗费。各企业还根据本单位的盈亏,决定盈利企业职工享受100%的医疗费,亏损企业享受80%或者60%医疗费。企业职工住院治疗享受100%医疗费。其家属住院只报销50%的药费,其他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