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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二十八篇 体育

第一章 体育管理

第一节 机构


  50年代,成立了森林工业管理局体育协会,配1名专职体育干部,设在管局工会宣传部,负责日常体育工作。各森工局也设林业体协,由工会宣传委员兼职负责日常体育工作。
  1956年3月,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与县文化科合署办公,配1名专职体育干事负责日常体育工作。
  1958年3月,市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设1名专职副主任,配1名专职体育干部。7月,市人委加强对体育工作领导,由1名市委常委、副市长兼任市体委主任。设1名专职副主任,建立了体委党组,设立了行政办事机构,列入市人委行政编制序列,下设秘书科、群体科、竞赛科、军体科、滑雪队。1962年5月,由于压缩机构,市体委、文化局、教育局合并为文教局。文教局内设体育科,负责全市体育行政工作。
  1959年,市国防体育俱乐部成立,设有航空模型滑翔、无线电工程、收发报、射击等5个项目。配备主任1名,教练员9人。1965年,滑翔队撤销,成立了摩托队。“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市国防体育俱乐部解体。
  1959年,市体育训练班成立,设有男女篮球、速度滑冰、滑雪等3个项目。配备指导员1人,教练员4人。1962年,随着体委机构的合并而撤销。
  1965年11月,特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设专职副主任1名,恢复了原市体委行政办事机构,建立了业务体育学校,列入特区行政序列。“文化大革命”期间,体委机构瘫痪。
  1970年10月,地区体育领导小组成立,在文教革命委员会设体育组,负责地区体育行政工作。
  1971年5月,地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列入地革委行政编制序列。由1名地委常委、地革委副主任兼体委主任,设2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恢复了体委党组、行政办事机构和业余体校。各县、区也建立了体委机构,均列入革委会编制序列。1979年5月,地区体委改为市体委,设体委主任1人,副主任2人,行政事业机构未变。
  1963年,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成立,主要是开展少年儿童体育专项业余训练。设有田径、速度滑冰、乒乓球3个项目,配有指导员1人,教练员3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训练。1971年,重新建立业余体校,除原来的项目外,增设了男、女篮球、女子排球项目。1979年,进行项目调整,撤销了女子排球队,开展了以冰上项目为重点,以田径项目为基础,以乒乓球项目为优势,以篮球项目为传统的少年儿童业余体育专项训练。1985年,增设了举重队。市业余体育运动学校被列入省重点业余体育学校之一。
  1976年8月,市军事业余体育运动学校成立,设有无线电收发报、射击等项目。配校长1人,教练员3人,开展少年儿童军事体育项目训练。
  1975年初,市体育馆破土动工,同年竣工交付使用。1976年,体育馆为独立管理单位,配馆长1人,副馆长1人,工作人员5人。
  1981年8月,市速度滑冰优秀运动队成立,设领队1人,教练员2人,定运动员编制10人。速度滑冰优秀运动队以培养参加全国高层次速滑比赛的优秀运动员为主。
  1983年,市体委劳动服务公司成立,配经理1人,管理“三冠餐厅”和“旱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