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翠峦林业局建立更新造林“七定五保”责任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关于推广翠峦林业局建立更新造林“七定五保”责任制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66〕林木生字第24号东北林业总局、各林业管理局、各林业局、带岭林业实验局:
近几年来,各地由于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认真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对更新造林工作的具体领导,更新造林质量有很大提高。实践证明,提高更新造林质量,首先必须突出政治,明确为革命更新造林,才能使“好字当头,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在可靠的基础上。同时必须加强劳动组织管理,提高技术水平,而建立更新“定保”责任制,则是加强组织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翠峦林业局,1962年起,抓住更新工作的主要矛盾,找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即在突出政治、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建立“七定五保”责任制以后,收效很大。不仅大幅度地提高了更新造林成活率,而且促进了营林工作的进一步革命化,他们的经验值得重视。
部认为,翠峦林业局执行的更新造林“七定五保”责任制,尽管当前还存在某些问题(成本较高),但总的看是成功的,是适合营林生产的特点的,这对专业队逐步过渡到营林村,是具有组织准备意义的。因此,特将该局建立“七定五保”责任制,提高更新造林质量的经验,转发给你们,希研究,结合地区情况,切实地建立起更新责任制度。以保证在1966年把更新造林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营林工作的进一步革命化,为实现第三个五年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建立“七定五保”责任制,提高更新造林质量的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196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