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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件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文件


  机密龙发〔1970〕78号
  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各地(盟)、市、县(旗)革命委员会、生产建设兵团、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我省行政区划作了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
  伊春市改为伊春地区,实行地市合一。将原属黑河地区的嘉荫县和原属绥化地区的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
  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将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和原属呼盟的鄂伦春族自治旗、莫力达瓦旗划归大兴安岭地区。
  将原属嫩江地区的嫩江县划归黑河地区。
  将原属牡丹江地区的尚志、方正、延寿三个县划归松花江地区。
  将原属合江地区的虎林县划归牡丹江地区。
  将七台河特区改为七台河市,仍归合江地区领导。
  上述各有关地区,遵照中央批示和省核心小组第四次扩大会议精神,办理了交接。现在交接工作已全部结束,今后请即按调整后的行政区划执行。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年四月一日(此件发至县、团级)黑龙江省更委员会办公室1970年4月1日印发共印21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