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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土壤改良

第四节 土壤改良


  七台河土地开发于伪满。1934年日本开拓团在十一甲(现在红升、红卫)和挖金鳖(现在的勃利种畜场)等地用火犁(拖拉机)的开荒种地,是日本侵略者“北边镇户”的后方军事基地之一。1948年开始从勃利县移民逐步开垦茄子河、万龙、龙湖等地。到1949年已垦荒达6.8万亩,加之1984年将宝清县的宏伟、岚峰两乡划归七台河市,截至1985年全市总耕地面积已达264308亩,比建国初增加3倍。由于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毁林开荒,破坏了自然植被。森林覆盖率由1962年的64%下降到1983年26.1%,4°以上的坡耕地面积占57%,使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导致了水土流失。加之只种地不养地,1983年亩施化肥只有5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0%,亩施农家肥400—600斤,是本省肇东、绥化两市亩施农肥量的20%。每年有50%耕地不施农肥,成为“卫生田”。水土流失加剧了地力减退,全市16万亩坡耕地由于降水产生径流,平均每年每亩径流量为37.63,冲刷土壤800—900公斤。成为跑土、跑水、跑肥、的“三跑田”。据白浆土未开垦的四个点和耕地20年左右的92个点进行对比分析,表明,土壤有机质含量由6.43%下降到4.71%,平均每年以0.09%的速度下降。由此可见,保持水土,增施粪肥,提高肥力,是实现粮菜稳产高产的关键所在。为迅速扭转这一状况,全市在土壤普查的基础上,以土壤分布特点及肥力状况为基础,以自然条件和各成土因素为依据,以反映自然单元与经济内在联系的原则,制订了改良利用土壤划分4个土区8个亚区的治理方案。

  七台河土壤改良利用规划分区方案
  表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