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污染控制

第三节 污染控制


  1985年市区有锅炉433台/蒸吨,改造54台/蒸吨。居民住宅以集中供热为主。供应总量:蒸气(吨/年)0,热水(百万大卡/年)1.5811×10000,蒸气(吨/小时)0,热水(百万大卡/小时)4。1985年用于城市废气污染治理的改造资金9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补助资金10万元。1985年市环境保护办公室颁发了《关于承包企业必须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通知》,环境保护工作开始纳入厂长(经理)企业承包责任制中。1985年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对在桃山水库上游一公里处拟建的10万吨/年焦化厂的厂址选择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考虑对水源的长远影响而取消。
  1985年市区企事业单位有废水处理设施2套,总投资48.6万元,设计处理能力1656吨/日,运行率100%。1985年工业废渣历年累积处理量16523万吨,煤矸石历年平均综合利用率3.6%,主要用于筑路和水泥生产等。1985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万吨,清运率9.26%,其余用于市区内自然坑沟的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