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农村改革

第一节 农村改革


  七台河市农业推行以统分结合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从1982年在粮菜兼种的贫困队试行,1983年初普遍推开的。97个生产队和基本核算单位,变为16169户的承包单位,共承包179808亩耕地(其中蔬菜39394亩)。至此结束了25年来以实行的“大、公、平”为特征的人民公社制度,纠正了劳动组织上的“大帮哄”,分配制度上的“大锅饭”充分体现了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力,经济上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比较好地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出现了粮食大幅度增加,收入成番增长,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局面。1983年粮豆总产4507万斤,比1982年1683万斤,增长2倍半。1984年粮豆总产7144万斤,比1983年增长58.5%。1985年受灾,粮豆总产仍达到6782万斤。1984年农业总收入5310万元。比1983年农业总收入增加2492万元。增长88.4%。1985年农业总收入达到9647万元,比1984年增长81%。人均收入1984年459元,比1983年增加184元,增长67.4%。1985年人均收入达到602元,比历史最高的1984年增加143元,增长31.1%。出现纯收入超万元315户,5个人均收入超千元村。改革给农村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打破了农业长期徘徊的局面,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