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管理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一、计划种类
按其指导矿区发展时间划分,煤矿计划分为长期、中期、短期3种。长期计划指导中期计划,中期计划指导短期计划,原则上短期计划要保证中、长期计划目标的实现。
(一)长期计划为10年或10年以上的纲要性计划,也称长远规划、远景规划。建局初期,对矿区开发虽有初步设想,但无形成规划的条件。随着煤炭生产和勘探工作的进展,远景规划不断编制与修改。60年代提出过矿区东、西部区的远景计划;1970年编制了《“四五”规划和“五五”展望》;1980年9月,又编制了《1981至1995年长远规划》;1983年5月,重新提出《七台河矿务局总体发展规划(1983至2000年)》。同期又提出《老矿井技术改造规划(1983至2000年)》。规划的产量目标,2000年达900万吨。随着矿区发展,1984年6月又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规划》,修改了原定目标,到2000年要建成千万吨矿区。
(二)中期计划一般为5年计划,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计划形式。中期计划是长期计划的近期安排,计划内容比长期计划更全面、更具体、更切合实际。1984年6月进一步修改了“七五”规划,取得了东煤公司和煤炭部批准。
(三)短期计划一般为年计划,是中期计划的实施计划。它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一直落实到班组和个人。生产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业总产值、净产值计划;产品产量计划;掘进计划;采掘工程计划;煤炭加工、质量与综合利用计划;经营效益计划;运销计划。
1958至1985年间,1961年成立勃利矿务局前没有编制正式生产计划,“文革”期间的1968年因动乱而失落计划,除去上述4年的计划产量外,24年的总计划产量为3594万吨,实际完成4708.8万吨,为计划的102.5%。按期间划分,“二五”(第二个五年计划)期为计划的100.6%,“调整”期为计划的104.8%,“三五”期为计划的84.2%,“四五”期为计划的86.1%,“五五”期为计划的109.5%,“六五”期为计划的110。7%。
二、计划编制
(一)生产计划,首先做出科学的预计,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编制采掘场接续与下年度生产安排大纲,按此由各生产部门提出计划草稿,由局长、总工程师主持召集有关处室参加的审查定稿会,由计划部门汇总,作为建议计划上报。经东煤公司审核报煤炭部批准后,再作为正式计划草案上报,待煤炭工业计划工作会议最后批准。
(二)基本建设计划,由各矿、厂、处对当年计划执行情况做出科学的预计和完成情况的分析,作为下年度计划的基础,由承建施工单位编制下年度施工技措大纲,由建设局长和总工程师主持召集各有关部门参加审查计划草案,经局务会议审定后作为计划草案上报东煤公司和煤炭部审查,全国煤炭工业计划会议批准后正式下达。
(三)长远计划的编制,一般采用由下雨上,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的方式。首先由基层逐级上报计划草案,然后再由上而下逐级编制正式规划,经批准后执行。规划编制由各级计划部门牵头组织,由各级行政领导和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提出全局的规划草案。
三、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的组织分工实行统一领导,分部门分级管理的原则。局计划处,矿、厂等基层单位计划科,设有统计人员,负责综合、生产、建设统计工作;各专业职能处(科)室,设专业统计人员;井、区、车间也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管理基层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
对统计工作中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字的填报与管理,以及统计资料的汇编,在较长的历史时期里,都是通过业务竞赛形式进行的,有效地促进了统计人员素质的提高,进而保证了工作进度和质量。
局计划处统计人员与各基层单位统计人员,在做好现实统计工作为领导指挥生产服务的同时,还汇编了历史统计资料。1976年8月,整理汇编出全局《历史统计资料》(1958至1975年);1981年,汇编出版了第二部《七台河矿务局统计资料》(1975至1980年);1985年末,汇编了《七台河矿务局统计年鉴》(“六五”时期)。以上3部资料汇编均为精装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