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水土保持
第五节 水土保持
七台河地处山区、半山区,岗坡地和丘陵地占总面积83%。1985年,统计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7万亩。造成水土流失原因:既有自然因素、又有人为的因素。集中有以下五点:一是春季冰雪融化,由于冻层厚,冰雪水不能下渗,表土极易产生面蚀和细沟状浸蚀;二是春季干旱多风,年平均四、五月份大风多达20多次,裸露地表土易刮走,造成大面积风蚀;三是夏秋季节由于连续降雨,而且多暴雨。强度大,坡洪多,冲刷力强,造成水土流失;四是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破坏了生态和土壤植被,加之在生产中不合理的耕作制度,如顺坡打垅等,加剧了水土流失;五是随着煤炭生产的开发,小煤矿、砖厂、瓦厂、石场遍地开花,不注意保持水土。
1980年以前,水土保持工作处于零打碎敲地搞了一些低标准的截流沟,排水沟。
1983年,七台河市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抓全市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把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从小流域治理入手,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到1985年末,共完成水保林7500亩,生物带5800亩/290条,改垅3250亩,挖截流沟1200亩/800延米,治沟7600亩/49条,完成土石方6.42万立方米,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5.46万亩,占水土流失面积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