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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资源消长

第三节 资源消长


  市区森林资源的消长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一是民国时期。1931年以前,由红松阔叶混交林到天然阔叶林阶段。这个时期的公顷蓄积量由大变小,有林面积变化甚微,针叶树比重由主到次。二是伪满洲国时期。1931—1945年,从天然阔叶林演变为次生柞树林,针叶树几乎绝迹,公顷蓄积量由大变小,有林地变化较小。三是新中国时期。1949—1985年,经过37年的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实行国有化集约经营,公顷蓄积量由小变大,针叶树(红松、樟子松、落叶松)从无到有,由少到多,有林地面积变化较大。
  七台河市区历史上森林资源消耗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天灾人祸,如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与掠夺,频繁火灾,乱砍滥伐。二是合理消耗,如移民开垦和煤城建设大量占用林地。

  森林资源消耗情况统计表
  表11—8
           单位:公顷、立方米



  上表中看出: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达8301公顷,占市属现有林地总面积50969公顷的15.1%。因森林火灾,乱砍滥伐,毁林开荒非采伐消耗木材总量277550立方米,占市属现有活立米总蓄积量1358092立方米的20.4%。
  1962年5月—9月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勘察设计院第一大队,对七台河市区所属的铁山、龙山、桃山(现在的茄子河)3个林场进行二类调查,绘制的林相图与1985年现状对比中看各类用地、各类面积蓄量、组成树种3个方面的变化。
  
  1962年与1985年铁山、龙山、茄子河林场各类土地面积变化对比表
  表11—9
                             单位:公顷



  从上表分析看:一是24年中林业用地面积减少8310公顷、疏林地面积增加855公顷。二是天然林24年共减少16471公顷,比1962年减少57.13%,平均每年减少686.3公顷。三是人工林24年共增加3544公顷,比]962年增长近8倍,平均每年增长148.1公顷。3个林场自建场以来共营造人工林15582公顷,现有人工林(包括未成林)为10052公顷,扣除1962年以前822公顷,实际9230公顷,保存率为59.24%。四是无林地24年共减少1956公顷,减少50.12%。五是末成林造林地24年共增加5676公顷,平均每年增加236.5公顷。
  森林蓄积消长的变化:1962年二类调查3个林场总蓄积量1066380立方米,1985年3个林场总蓄积924780立方米,年平均减少141600立方米比1962年减少13.28%,每年减少5900立方米。按照正生长率为6.1%,正常采伐率3.1%计算,每年净减少蓄积37890立方米,天然林24年共减少蓄积16471立方米,年平均减少686.3立方米;人工林24年共增加147210立方米,每年平均增加6133.75立方米;疏林地24年共增加13270立方米,年平均增加533立方米。
  组成树种蓄积的消长是:中龄林面积、蓄积逐年增加。其中面积增长7.2倍,蓄积量增长8.7倍,而成过熟林面积较1962年下降了67.6%,蓄积量下降50.95%。

  1962与1985铁山、龙山、茄子河林场面积、蓄积对比表
  表11—10
                        单位:公顷、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