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出口商品 七台河市地处半山区,山地面积较大,主要出口商品有煤炭、蕨菜、大豆、白瓜籽、皮张和木耳、蘑菇、中药材等。
一、粮油食品类
1984—1985年,收购大豆3800吨,主要销往苏联;1981—1985年,收购活牛319头,主要销往香港;1978—1985年,收购蕨菜319.07吨,主要销往日本。
二、土畜产品类
1978—1985年,收购白瓜籽73.24吨,主要销往香港和东南亚国家。另外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和货源情况,还收购了少量的木耳、蜂蜜、皮张和人工蘑等。
三、工矿产品类
1980—1985年,出口原煤42.98万吨,主要销往朝鲜。
1978—1985年,省政府下达给七台河市出口商品供货计划总值1245.71万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实际完成1625万元,完成计划总值的130.45%,按可变价格计算,实际完成2946.8万元。其中:粮油食品类(大豆、蕨菜、活牛),完成收购计划总值531.26万元;土畜产品类(白瓜籽、木耳、皮张),完成收购计划总值653.77万元;工矿产品类(原煤),完成收购计划总值2349.43万元。到1985年末,七台河共向国家提供出口商品价值达2946.8万元。仅1985年一年统计,为国家创外汇620.77万美元。
到1985年末,七台河市共分得外汇留成额度59.41万美元。其中:市政府分得外汇留成额度8.31万美元;外贸企业分得外汇留成额度0.17万美元;地方企业分得外汇留成额度0.12万美元;矿务局分得外汇留成额度50.81万美元。
出口商品收购数量统计表
表12—28
续表12—28
续表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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