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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国前组织活动

第十六篇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第一章 组织活动

第一节 建国前组织活动


  七台河市现辖的三区一县,是黑龙江省党的活动较早的地区之一。1931年12月,中共宁安中心县委领导下的密山区委派李德夫妇到勃利县开展工作,建立了第一个党的地下秘密活动小组。
  1933年8月,成立勃利特别支部,党员发展到20余人。同年10月,勃利特别支部改为勃利区委。1935年2月,建立勃利县委,下辖4个区委,党员40余人。
  抗日战争时期,勃利、七台河一带是东北抗日斗争重要根据地之一。抗日队伍在这里与日寇进行过多次英勇战斗。地下党在日伪统治区经历了艰苦的抗日战争,使党的组织经受了考验,党员受到了锻炼。
  1945年9月3日,抗日战争胜利后,七台河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配合人武装部队对盘踞在七台河、勃利的顽匪进行了全面围歼。为建立党的组织,壮大党的队伍,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1946年7月,勃利中心县委成立。为了巩固抗日战争的胜利果实,县委派出工作团,深入各地广泛发动群众,征粮、剿匪、反霸和进行建党建政工作。同年9月,小五站区委书记安善平等人组成土改工作团来七台河开展工作,并于10月秘密发展李秀臣入党,他是“九·三”后七台河地区第一个中共党员。
  1947年末,七台河村党员发展到6人。经小五站区委批准,建立七台河第一个党支部,李秀臣任党支部书记。党支部深入农村各地发动广大贫下中农,开展“内清外剿”土改运动。同时动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1948年4月,七台河从小五站区划分出来,成立中共七台河区委员会。区委书记张钧,副书记施连玉。同年8月开始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第一批入党的26人。1949年1月,勃利县委任命施连玉为七台河区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