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七台河特委前组织活动
第二节 七台河特委前组织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加速了对七台河的开发建设。1956年7月1日,勃利县撤销区的建制,将中共七台河区委划为七台河、茄子河、中心河三个乡总支。1957年8月25日,召开了七台河乡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出乡总支委员11人。宋大友任总支书记。
1958年8月,黑龙江省委决定,由鹤岗矿务局负责开发勃利煤田。9月15日,在七台河成立鹤岗矿务局勃利煤矿筹备处。11月28日。成立勃利煤矿筹备处党委。
1958年勃利县决定,以勃利煤矿筹备处和七台河乡为主体,将茄子河乡、青龙山乡、小五站乡所属的23个农业社划分过来,成立矿区人民公社。1959年5月25日。召开矿区人民公社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105人。大会选举刘文波兼任第一书记。何占东任第二书记,刘玉琛、于维胜任副书记。8月17日,矿区人民公社召开一届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中心议题是:“反右倾、鼓干劲,开展增产节约运动”。10月25日,召开矿区公社一届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出席勃利县第三届党代会代表35人,候补代表3人。
1960年3月23日,七台河矿区公社改为七台河镇公社,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全镇组建26个党支部。勃利煤矿筹备处党委名称仍然保留,归七台河镇公社党委领导。镇党委组织机构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财贸部、监委、工业部、政研室、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党总支。
1961年1月26日,经上级批准,勃利煤矿筹备处改为勃利矿务局。5月6日,中共勃利县委批准,分别成立勃利矿务局党委和镇人民社公社党委。6月8日,中共勃利县委任命李林甫为勃利矿务局党委书记兼七台河镇党委第一书记。
1962年5月,经中共合江地委批准,勃利矿务局党委由11人组成,常委6人,李林甫任书记、刘贵成、孟广临任副书记。11月15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将勃利矿务局党委由原勃利县委领导改由合江地委直属。1963年11月17日,李林甫任七台河镇公社党委书记。副书记卜庆祥、于维胜、毛喜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