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七台河特委时期组织活动
第三节 七台河特委时期组织活动
1965年3月1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七台河特区的通知》,开始筹建七台河持区。5月20日,七台河特区正式成立,隶属中共合江地委和合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领导。勃利矿务局更名七台河矿务局,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并成立中共七台河特区委员会,特委书记李林甫、副书记刘贵成、孟广临。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财贸部、监委、工会、共青团、妇联、武装部、直属党总支。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特区党组织受到严重冲击,特委工作机构陷入瘫痪,基层党组织被迫停止活动。
1969年2月,经中共合江地区党的核心小组批准,成立中共七台河特区党的核心小组。由林友彬、孙德永、李风久、毛坤、田可耕5人组成。林友彬任组长。
1970年4月1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七台河市。隶属黑龙江省合江地区领导,仍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在中共七台河市委组建之前。仍由中共七台河特区党的核心小组代为行使市委职权。1970年8月31日,中共七台河特区党的核心小组对全市各级党的组织恢复组建工作。年末,恢复和组建基层党委18个、党总支16个、党支部166个。为组建市委作了组织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