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纪律检查 1979年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以来,纪检工作坚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对党内各种违法乱纪分子进行严肃斗争,清除了党内的坏分子、违法乱纪分子、蜕化变质分子,为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1982年以来,中共七台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贯彻中共中央《紧急通知》,在全市开展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全市立案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1290起。其中:贪污受贿616起,投机诈骗280起,其它犯罪394起。在受审查的1490人中,地师级干部3人;县团级干部40人;科级干部206人;一般干部372人;党员351人。其它518人。追缴赃物折合人民币396万元。严厉打击了经济犯罪活动,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市纪委协助市委在抓党风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纠正了41个单位,66个企业,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7个单位倒卖国家紧缺物资的问题。其中:钢材498吨,水泥8吨,汽车两台;63个单位用公款请客送礼,收缴资金10873元;45个单位滥发钱物,收回资金89343元;82个单位用公款做服装,收回资金375092元;364个单位乱涨物价,没收资金106838元,罚款51716元;6个单位滥发彩券、礼品券、有奖销售券,2个行政、事业单位随意提高37名职工工资。
党员受处分情况统计表
表16—5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