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档案收存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一节 档案收存
七台河市档案收存始于1950年,到1956年共收存档案12卷。其中:永久卷8卷,长期卷4卷。
1969年8月,矿务局档案室正式成立。保存档案896卷,其中:永久卷165卷,长期卷413卷,短期卷268卷。1965年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后,档案收集范围为七台河镇人民公社,勃利煤矿筹备处,中共七台河特区委员会,七台河特区人民委员会,七台河矿务局、中共七台河矿务局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受到冲击,停止了正常工作。1970年,七台河地辖市后,恢复和调整了档案管理机构,并开展了文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到1974年收存档案1900卷。1975年成立档案科后,对收藏的2500卷档案进行了系统的清理和鉴定。把清理后的档案划分为11个全宗,并将永久、长期、短期卷分开保管。到1978年收存档案1729卷。其中:永久卷950卷、长期卷653卷、短期卷626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七台河市的档案工作开始走上正规化管理轨道,档案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1979年7月。成立市档案局,档案管理机构开始建立健全。1980年成立档案馆,接收19个单位的档案319卷,并购买了历史资料77种140本。1981年将库存的全部案卷划分为189个全宗,并进行了系统排列,新接收29个单位的档案700卷。到1983年,市档案馆藏档案全宗由原来的29个增加到36个,案卷9783卷,新接收入馆1090卷。征集资料35册。截止到1985年,馆藏档案全宗51个,案卷10220卷。其中:文书档案9279卷,声像档案212盒,科技档案991卷,底图289个,专业档案225卷,馆藏资料127种,共计2.36万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