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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第十九篇 军事

第一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1947年为保卫翻身后的胜利果实和人民政权,解放全中国,广大青壮年争相报名参军参战。七台河有马庆禄、蔡玉礼、王喜仁等5名有志青年第一批踊跃报名参军。土改后,又相继有一批青年参军。参加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
  解放后至1955年,征集新兵实行志愿兵役制。一般一年征集一次,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武装部门具体负责。通过广泛宣传发动,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征得家属同意,经过目测、体检、政审合格后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