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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通管理

第六节 交通管理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公安局直属单位,支队机关设办公室、政工科、工程科、交通科、宣传科、车管科、培训学校、检测中心、服务公司等9个单位,全市共有交通警察127名,其中:副处级2名、科级22名、干警103名。
  1962年交通管理工作由市公安机关领导。职能部门是七台河公安分局治安行政科。1969年,公安机关设专职交通警察1人。1970年设交通管理组,篇制3人。1976年增加1人。1982年交通警察篇制10人。1984年成立交警大队。1985年交通警察篇制增加到24人。
  一、车辆管理
  1970年全市有机动车辆605台,驾驶人员1340名。1980年机动车辆2100台,驾驶人员3212名。经测算市区正阳路早晚高峰期机动车交流量达每小时887台(次),非机动车交流量3450台(次),主要交通干线车辆通过速度每小时5公里。1976年修建了第一座固定交通岗亭。到1985年,修建固定交通岗7个,交警用车由1981年的1台勘查车增到36台。
  二、交通事故
  市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1984年交通事故I58起,死亡28人,伤966人,直接经济损失14.31万元。1985年,发生交通事故285起,直接经济损失2548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