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第四节 法纪检察
第四节 法纪检察
受案范围:包括刑讯逼供、诬告陷害、破坏选举、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搜查、报复陷害、非法剥夺正当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谷习惯、伪证陷害、隐匿罪证、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或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
法纪检察办案统计表
表20—7
单位: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