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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二十一篇 社会团体

第一章 总工会

第一节 机构


  1958年,七台河煤田开发建设初期,成立勃利煤矿筹备处。1959年3月,组建勃利煤矿筹备处工会,有会员百余人。机构内设生活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财务。
  1963年5月8日,成立勃利矿务局工会,设生产部、生活部、宣传部、女工部、组织部、财务部、办公室。
  1965年5月,成立七台河特区,实行政企合一,同时组建七台河特区总工会,机构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活部、生产部、女工部、财务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七台河特区工会组织受到冲击,陷于瘫痪。1967年6月,总工会被“工代会”取代。
  1970年4月,成立七台河市,恢复了原特区总工会组织机构。1973年8月7日,成立市总工会。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财务部、女工部;人员编制21人。年末全市整顿恢复了县(团)级工会委员会6个、基层工会18个、车间工会174个。
  1980年全市有基层单位442个。建立工会组织的有240个单位。同年,把勃利种马场所属28个基层工会划归七台河市总工会管辖。
  1981年12月7日,市总工会增设劳动保护部和文化宫筹建组。年末,全市已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374个,占应建单位的70%;工会小组2532个,工会会员31886人,占职工总数的62%;配备工会专职干部185人。
  1985年2月15日,市委批准市总工会内部机构,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女工部、生活部、保护部、群众技术协会办公室、法律顾问组,人员编制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