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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书店

第三节 书店


  国营书店:1959年在矿区设勃利县新华书店七台河分店。同年9月开始营业,职工4人,经营书刊300余册。
  1964年由省书店拨款4万元,兴建七台河镇新华书店。当年施工,当年交付使用,总面积200平方米。同时,购置书架、书柜20余套。当年完成销售5万元。
  1965年4月,七台河镇新华书店移交特区管理,成立特区新华书店。由省新华书店直接发行书刊,职工增加到9人。
  “文化大革命”中书店主要发行销售小学课本和毛主席著作。
  1970年新华书店,内部设城镇发行、农村发行、课本和财务等机构。1975年编制增加到20人。1982年在桃南兴建新华书店楼,1985年竣工使用,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
  为扩大图书发行,市新华书店在市区各供销社和农场建图书发行销售网点。截止1985年,全市图书销售网点11个。

  市新华书店历年销售费用利润表
  表22—4
              单位:元



  个体书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区开始出现个体书摊。1985年桃山区常德一家开办了个体书店,经营图书250多种,大多数是文学艺术书籍,周转资金3000余元,月收入300余元。在新兴区新建矿中学附近,成立了“小雨书店”,茄子河区八里乡先后成立了“便民书店”、“春光书店”。1985年全市共有个体书摊40余个,分布在茄子河区、桃山区、新兴区、种马场、北兴农场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