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四章 群众文化
第一节 机构
一、群众艺术馆
1962年,成立七台河镇文化站,有草房两间,工作人员4人。
1968年,文化站与矿务局工人俱乐部合并。1969年,文化站移交特区管理。1970年与矿务局工人俱乐部分开,成立市文化管理站。隶属市文教局领导。1973年,文化管理站设创作组、辅导业余文艺创作、编印《七台河文艺》、《七台河快报》与省内外群众文化馆交流。同年,在工人俱乐部建新馆舍,面积540平方米,砖瓦结构。设办公室、琴房、小剧场。新馆舍落成后,群众文化活动比较活跃,经常进行文艺演出,美术书法展览,举办舞蹈、音乐、绘画学习班。
1972年市文化管理站改为市文化馆。1978年市文化馆改为市艺术馆。内部设有文艺辅导部、美术摄影部、创作辅导部、调查研究部、财务后勤组。
二、茄子河区文化馆
1982年成立郊区文化馆。1984年,郊区文化馆改为茄子河区文化馆。设美术摄影部、文艺辅导部、创作编辑部。除辅导业余等文化活动外,还组织业余文化团体到各地巡回演出。同年,文化馆组建了百花艺术团,是市第一个集体性质的专业艺术团体。
茄子河区文化馆,下属6个文化站,有中心河、八里乡、铁山乡、岚峰乡、宏伟乡和富强文化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