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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篇 科学技术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59年初,勃利煤矿筹备处成立技术革新委员会,下设核心组处理日常工作,各采区分别成立分会和小组。
  1959年末,勃利煤矿筹备处成立跃进办公室,1960年 5月改为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科,人员由2人增至5人。
  1961年初,科技工作由生产技术科(11月变为处级单位)兼管。1963年 4月在处内设专职科技人员1人。
  1966年 8月,矿务局成立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室内设生产、建设两个组,部分矿(厂、处)成立了“双革命”(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办公室,无专职人员,日常工作由生产、机电业务部门兼管。
  1970年成立科学技术局(政企合一),配备1名行政领导干部,3名科技人员。
  1972年10月,矿务局生产技术处内设科技组,配备2名专职科技人员。
  1973年市科学技术局改为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下设综合业务组,科技情报组、技术交流站和标准计量管理所,编制16人。
  1975年成立地震办公室和沼气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科学技术委员会兼管。
  1976年4月,矿务局成立科技处,下设管理科、技术科、情报科,编制15人。
  1979年成立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技术交流站,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委原设的科技情报组和综合业务组升格为科,编制8人。
  1979年10月,矿务局科技处与综合利用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增设综合利用环保科。
  1980年科委成立科技干部管理科,编制11人。
  1983年科委的科技情报科改设科技情报研究所,增编 2人。综合业务科划为科技计划科和秘书科,增编2人。
  1985年科委增设科学技术开发中心,科委编制总数为20人。
  1985年矿务局科技处在编20人(不含合署办公的4名局科协专职人员),处长1人,副主任工程师2人,技术科5人,情报科6人,计量科2人,其他勤杂人员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