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急性传染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把鼠疫、天花、霍乱列为甲类法定传染病;麻疹、伤寒等多种多发病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
麻疹:是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麻疹的患病率历年高于其他病种。自从1965年接种疫苗以后,发病大幅度下降。80年代低于70年代。70年代低于60年低。但在实施麻疹疫苗接种后,也曾出现过两个流行高峰。1976年第一次发病率为435.40/10万,1982年发生第二次病率为113.52/10万。1982年1—3月份,合江地区发生麻疹72例,七台河发生50例,占全区总发病率69.4%。自1983年开展计划免疫以来,患病率下降为13.80/10万,是1973年以来发病率最低一年。
伤寒:1973年至1984年的12年间,伤寒病发生的高峰年为1977、1978年,两年分别为83.41/10万、122.57/10万。1977年,在矿务局副业场爆发伤寒病137例,发病率为83.41/10万,由市、矿共同组成10人的医疗队集中就地隔离治疗,历时45天治愈。1978年又在矿务局副业场和茄子河公社红星大队三个生产队爆发伤寒病212例,发病率122.57/10万。由市人民医院,茄子河卫生院设病床抢救治愈。1979年在中心河公社中心河、龙湖、龙胜、团结等4个大队发生伤寒病69例,死亡2例。近些年来,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群众除害灭病知识的增强,发病率也随之下降。1984年发病人数仅为2人,发病率为0.65/10万。
白喉:1981年发现12例儿童患白喉死亡。1982年1—3月,又先后发生白喉45人,死亡1人,发病率为19.57/10万,死亡率2.02%。
肝炎:肝炎在1959至1961年是大流行期。进入70年代有所下降。1973—1979年发病人数160人,年均为22人。发病率年平均为14.2/10万。进入80年代又有上升趋势,1980年。发病79人,发病率为37.87/10万。1984年,发病人数126人,发病率为41.05/10万。1981年为加强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病毒性肝炎的防治工作,控制甲肝的爆发流行和降低乙肝发病率,组建了七台河市防治肝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而加强了领导,控制了病情的蔓延。
1978—1985年儿童免疫接种表
表27—9
七台河市1973—1985年主要传染病发病率
表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