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毒、麻、剧药品管理
第二节 毒、麻、剧药品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建立了毒、麻、剧药管理制度。加强了毒、麻、剧等药的管理使用。市卫生局提出了“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用帐登记。“三严”,即:严格控制使用对象、严格控制给药剂量、严格执行处方。“一加强”,即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工作,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毒麻药品严格控制、审批制度。癌症晚期,大型手术或术后剧痛患者镇痛需用毒麻药品,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由指定医师或主治医师检查,开诊断证明,到市卫生局药政科审批(一般不超半月)。七台河地区常用毒、麻、剧药类有,阿片类:复方桔梗片;吗啡类;盐酸可待因糖浆、和成药类;杜冷丁注射液,杜冷丁片,安那杜尔、美散痛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