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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药品质量监督与人员培训

第三节 药品质量监督与人员培训


  一、质量监督
  医药公司设立中药、西药药品质检员。在进货上进行质量检验。对“三无”(无商标、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批号)产品不验收,实行拒付。质检员按月、按季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超贮、失效、变质药品,立即封存不销售。1983年对国务院公布淘汰的127种药品,经检查有71种伪、劣质药品进行销毁,价值人民币12.4万元。
  二、人员培训
  1964年医药公司成立时,有职工29人,其中:行政干部10人。1985年末,职工106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职工76人。为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公司配1名专职教育干事,凡调入、分配公司工作的职工,先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者上岗。到1985年,培训人员80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初级职称20人,大专1人,中专4人,合格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