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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组织

第二节 劳动组织


  1958年以前,七台河只有为数不多的供销、手工业社等集体职工。
  1958年9月,鹤岗矿务局勃利煤矿筹备处成立,由鹤岗矿务局调来管理人员154人,工程技术人员32人,地面技术工人133人(时称支援新区),接收地方国营勃利煤矿391人,筹备处又在七台河镇内及镇郊设点招收各地自流的闲散劳力,各采区也自行设点招收工人,年末职工总数4985人。
  1962年末,职工总数5750人,比1958年增长16.1%。
  到1965年末,职工总数8824人,比1962年末增长53.2%。1970年末职工总数12191人,比1965年增长38.1%。在此期间煤炭工业部二十五工程处调去新疆,全处共迁出近3000人。
  1971——1975年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由于煤炭生产的开发和1970年建立七台河市后,职工人数有了较大的增加。1971年职工总数已达19769人,比1970年末增加7578人,增长62.2%。1975年末职工总数31673人,(其中:全民工29122人、集体工2551人)、比1971年增加7576人,增长38%。
  1980年末职工总数达61466人,(其中:全民工45411人、集体工16055人),比1975年职工增加29789人,增长94%。
  “六五”期间到1985年末,职工总人数已达71370人(其中:固定职工49904人、合同制职工3473人、临时职工9326人)比1980年末职工总数增加9904人增长16.1%。

  “六五”期间全市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表
  表28—1
                 单位:人



  集体所有制职工。1985年末已达24248人,比1981年15761人,增加8487人,增长53.8%。
  全市劳动组织工作。1983年以前除矿务局由劳动工资处具体负责外,市区劳动组织基本上由劳动局计调科兼管。1983年后在市劳动局设计划调配科,配有劳动组织员专管劳动组织工作。主要任务是配合企业整顿进行劳动组织整顿工作。市政府成立企业整顿办,由市体改办、劳动局、经委、财政局等单位领导参加。通过整顿实行了定岗定员优化配备制、厂长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制、劳动合同制、加强了劳动纪律,提高了劳动效率。使劳动组织工作向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的方面迈进。
  矿务局自1972年以来,全局先后进行了8次整顿劳动组织工作,共有4923人充实到生产第一线,其中采掘工归队的有861人,占17.5%。1972年4月,根据(71)国发第91号《关于临时工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矿务局进行了临时工制度改革。历经1年于1973年4月结束。全局属于改革范围的临时工1140人,通过改革转为固定工的953人,占83.5%,其中:分配井下工人219人,分配井上工人734人。
  在转为固定工人中,195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全部转为正式工人。“文化大革命”以前转为正式工人的有89人,工亡家属21人,烈属3人,“文化大革命”以后参加工作转为正式工人的838人。年龄18——25岁的893人,26——35岁56人,36岁以上的4人。男工666人,女工287人。